歷史轉折中的秦國變法(一)

周公元前1046–256年立國,傳國32代,37為君王,享國791年,分西東二週。西周定都鎬京,亡國與公元前781年,亡國之君周幽王。幽王時期,生活腐敗,國政昏暗,廢黜嫡立庶,引發朝政動亂,申侯勾結西戎攻取鎬京,殺幽王於驪山下西周滅亡。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東遷,定都洛邑開創東周。

歷史轉折中的秦國變法(一)

平王東遷成就了秦人輝煌歷史地位。秦人在西垂戎地為周王室養馬,秦部族首領秦非子官拜西垂大夫。當戎人入侵時,他們也肩負者保衛王室使命。鄭、晉、秦三家在平王東遷時擔負護衛。秦襄公派7000人,後得平王封分諸侯。

周的政治體制是封分、宗法、禮樂制、井田制組成。封分制對象周王室直系成員及有功勞的臣子,政治地位授爵,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經濟地位授土地,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國家管理被封分的諸侯國,各自在封地自治,必須朝奉聽調於周王室。

宗法制天子位及爵位傳嫡不傳庶,廢嫡立庶是犯上作亂,要被王室征伐。

歷史轉折中的秦國變法(一)

井田制是周的國家稅收的經濟基礎。土地所有權歸王室,由王室分配給公、侯、伯、子、男,而後再層層分配。奴隸和庶人是社會底層,他們沒有擁有土地權利,只能給土地所有者耕種土地繳納賦稅。私田由八戶耕種,中間公田八戶共同耕種,私田所得歸己,公田所得交土地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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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制是周社會等級制度,區分社會地位尊卑貴賤,規範社會各階層行為及道德。天子等級最高,衣食住行都有明確規定。如天子死日崩,諸侯死日薨,士庶日死。任何人都不需越級。越級者等同犯上,天子以下以此類推。

周的四種最根本制度其相互關係,維護者王室對社會的統治,封分制解決了廣大國土疆域管理問題,宗法制利用血緣關係,解決了社會權利及貴族內部財富分配問題,禮樂制固定了社會等級,解決了行為道德問題。人們的生活被牢牢固定在這種社會框架裡。越過框架就是犯上作亂,必須將被國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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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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