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給付6.8萬元!土地租賃起糾紛,法官調解促復工復產

近日,一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在柳江法院辦案法官耐心細緻的調解下,當事人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糾紛得到一次性解決,不僅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還保障了被申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順利復工復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当庭给付6.8万元!土地租赁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复工复产

△ 達成和解 當庭給付

01 土地租賃起糾紛

案件經過

2018年10月,石先生與張先生兩人將合夥承包的約10畝場地租給萬先生用於建廠製作水泥瓦、樹脂瓦等,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租金每年6.8萬元,萬先生應於每年的1月1日前付清當年租金,租期12年。然而2020年1月已過,由於受疫情影響,雙方溝通不暢,萬先生一直未能支付今年的租金。進入四月,疫情逐漸轉好,但石先生和張先生覺得萬先生一直不交租金的做法很不誠信,已構成違約,遂起訴至法院,欲終止雙方的租賃關係。

02 法官調解促復工復產

案件受理後,覃星法官隨即向被告萬先生詢問了未付租金的緣由。法官得知雙方並無其他矛盾,萬先生並非有意拖欠租金,只是因疫情阻斷雙方溝通,產生了誤會。

作為一名黨員,也是一名防疫志願者,覃星一直走在防控前線,他深知企業無法及時復工復產將會造成的巨大損失,為儘快化解雙方誤會,避免雙方造成更大的損失,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於4月9日組織雙方到百朋人民法庭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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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現場

調解過程中,法官向雙方闡明法律關係和法律後果,闡述人情事理,在法官的耐心協調下,雙方消除了誤解,達成和解協議,由萬先生當庭付清2020年一年的土地租金6.8萬元,雙方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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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柳江法院積極主動作為,黨員幹部衝鋒在前,主動與轄區企業聯繫,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時,對涉企業案件切實加大調解力度,儘量避免企業因案停工,因案停產,為柳江區企業的復工復產保駕護航,維護平穩有序的經濟秩序。

供稿 | 百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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