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吉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工作方案》出臺
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普通門診醫療待遇保障水平
切實減輕城鄉居民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負擔
一起來看看吧~
醫療待遇
一、參保居民在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的藥品、診療項目等費用納入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報銷範圍。
二、參保居民在參保地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費用,不設起付線,實行按比例報銷。不得重複享受待遇,避免重複報銷費用。
(一)參保居民在一級及以下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按65%比例報銷。一級醫療機構門診費用限150元/日,不設統籌封頂線;村衛生室(社區服務站)及其他中心城區門診機構的門診費用限70元/日,個人設統籌封頂線300元/年。
(三)一般診療費。診查費、注射費(含肌肉注射、靜脈注射、皮下注射、靜脈輸液、小兒頭皮靜脈輸液)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併為一般診療費。
三、下列醫藥費用不納入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一)未在普通門診統籌定點機構發生的門診醫藥費用;
(二)已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結算的門診搶救所產生的醫藥費用;
(三)住院期間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服務費用;
(四)體育健身、養生保健消費、健康體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
(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它費用。
高血壓糖尿病待遇
一、參加吉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患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並採取藥物治療的患者,“兩病”普通門診用藥費用納入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
二、“兩病”患者實行備案管理,“兩病”普通門診用藥政策範圍內費用,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為50%,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為65%;
三、根據“兩病”患者門診用藥支付金額對基金的影響,按照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對“兩病”用藥醫保支付標準、藥品報銷政策、封頂線的設定等進行動態調整,保證基金合理運行。
四、承接“兩病”醫療服務的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應確保藥品質量和供應,要優先使用集中採購中選藥品,保障“兩病”患者基本用藥需求。在確保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可以開具“兩病”長期處方,探索慢病用藥第三方藥品配送機制。
新聞熱線:0796-8242779
審核:龔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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