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某景區“網紅橋”惹禍?!法庭巧妙化解賠償糾紛

近年來

國內不少景點景區陸續出現

可以左右搖晃

體驗刺激快感

帶來陣陣尖叫的吊橋

曲靖某景区“网红桥”惹祸?!法庭巧妙化解赔偿纠纷

(圖片源於網絡)

且隨著抖音、快手等短視頻軟件

的宣傳而意外走紅

這種橋也被人們稱作“網紅橋”

曲靖某景区“网红桥”惹祸?!法庭巧妙化解赔偿纠纷

(圖片源於網絡)

而人們在體驗“網紅橋”時,即使手腳並用,身體也會隨著橋身的瘋狂晃動而左搖右擺,稍不留意就容易掉到橋下的水池或防護墊上出“糗”甚至受傷……

曲靖某景区“网红桥”惹祸?!法庭巧妙化解赔偿纠纷

來看看近日麒麟法院越州中心法庭

審理的一起“網紅橋”遊客摔傷索賠糾紛案

曲靖某景区“网红桥”惹祸?!法庭巧妙化解赔偿纠纷

原告李某於2019年7月26日到被告曲靖某風景區內遊玩。在體驗景區內“網紅橋”娛樂項目時,不小心從橋上跌落入水中造成摔傷。

曲靖某景区“网红桥”惹祸?!法庭巧妙化解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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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某景區內“網紅橋”)

事故發生後,李某被送往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後在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康復醫院進行康復治療,經曲靖珠源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李某所受傷屬十級傷殘,後期治療需11000元。

曲靖某景区“网红桥”惹祸?!法庭巧妙化解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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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發地)

李某在治療了三個月後出院,多次要求景區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各類損失152888.55元,但景區方則認為其已在李某住院時墊付了45609.54元的醫藥費,且景區內按相關要求設立了警示標誌,李某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事故損失雙方應按比例承擔。

由於雙方一直秉持各自觀點不肯讓步,李某遂訴至麒麟區法院越州中心法庭,請求依法判令景區全額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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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簽字確認)

經承辦法官開庭調解後,雙方最終握手言和,自願達成協議:雙方按比例承擔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景區承擔主要責任,李某承擔部分責任);由景區在2020年5月7日前賠償李某各類損失89386.89元。

法官有話說

本案中,李某作為一名成年人,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意識到在“網紅橋”遊玩時存在一定的危險性,故其應盡安全注意義務;而景區管理人負有在合理範圍內保護他人人身安全財產的義務,如果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世界這麼大,我想去看看。”是許多熱愛旅遊者的夢想,要想實現這一夢想,安全意識必不可少。

所以,無論是景區管理人還是巡邏人員,都應該高度關注“網紅”遊玩項目,定期對其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防護措施,只有在把好“安全關”的前提下,才能允許這類項目“紅”下去。

當然,遊客也應意識到,“網紅”遊玩項目不等於是安全項目,旅遊安全遠遠比體驗“刺激尖叫”更重要,應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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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吳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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