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蘇格拉底之死》圖像與涵義


陳皓:《蘇格拉底之死》圖像與涵義


陳皓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教授

人類文化傳統中存在相當豐富的藝術圖像。19世紀開始的一系列考古發現,正是從古老的藝術品中——建築、碑刻、神像、雕塑、壁畫、金銀器、錢幣等——猜想、推論和解讀古文明的密碼和訊息。這些藝術圖像與文字文獻一樣,是知識的載體,更是思想的表達。以這些藝術圖像為主體,通過借鑑藝術史學家潘諾夫斯基開創的藝術圖像學的研究方法,解讀圖像中的法律主題及其蘊含的歷史和思想,是“法律思想與藝術圖像”專欄的初心。

目次

一、達維德畫作中的蘇格拉底

二、柏拉圖記述的蘇格拉底

三、哲學王的獻身與革命者的獻身

  • 文章來源:人民法院報2020年3月13日


陳皓:《蘇格拉底之死》圖像與涵義


  • 雅克·路易·達維德的《蘇格拉底之死》,創作於 1787 年,現藏於紐約大都會博物館。雅克·路易·達維德(1748-1825年),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傑出畫家,新古典主義美術的代表人物。



達維德畫作中的蘇格拉底

蘇格拉底之死這幅畫作,是法國畫家達維德的作品,它創作於1787年。1787年,法國在波旁王朝統治下的君主制受到不斷的思想解放運動、自由主義政治組織的衝擊,搖搖欲墜。新古典主義美學,借用古代的重大事件和英雄人物,以回應這一時期思想和政治的變革,達維德正是新古典主義美學的代表人物。在達維德的畫作主題中,蘇格拉底成為藝術創作的主角,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當然, 我們知道,畫作主題並不是達維德選擇的,而是法國議會的一名律師委託其繪製,然而,達維德為這一歷史事件注入了新時代色彩的解讀。

藝術史資料對達維德以及新古典主義美術的一致評述是,這些創作的動因,不是為藝術而藝術,而是為宣傳某種道德。我們也可以比較達維德的一系列其他的畫作確認這一點。他創作於1785 年的《賀拉斯兄弟之誓》、於1789年攻陷巴士底獄數週後在沙龍展出的《侍從奉還布魯圖斯其子的屍體》、為紀念馬拉創作的《馬拉之死》,這些作品一致地表達了勇敢與犧牲的高貴品質,這些品質正是法國革命運動所倡導的道德思想。達維德本身也是革命派,他是國民議會的成員,並且在拿破崙執政後,成功地成為帝國的首席畫家。

達維德畫作《蘇格拉底之死》,描述了蘇格拉底就義當天的情節。黑色背景下,身穿白袍的蘇格拉底坐在光亮處,身邊圍繞著他的弟子、朋友,多是悲傷的神色。蘇格拉底面容平靜,右手伸向裝有毒藥的杯子,左臂彎曲指向天空,意喻他為了單純的、絕對的理念,可以平靜的、從容的接受死亡。蘇格拉底向上的手指彷彿點亮了黑暗、恐怖、冷峻的牢獄,在眾人的悲傷中,臨終的蘇格拉底平靜之中彷彿飽含著激情。

關於蘇格拉底形象的解讀,“最善良、最正直、最智慧的第一哲人”的形象,“殉道者”的形象,都源於柏拉圖所講述的蘇格拉底,或者說柏拉圖所相信的蘇格拉底。

蘇格拉底就義當天,柏拉圖因為生病,沒有在場,達維德的畫作中卻出現了柏拉圖的形象:他身穿白袍,端坐在蘇格拉底床尾,低頭沉思。達維德在柏拉圖身下的石凳上簽名,解釋自己的創作靈感來源於柏拉圖。達維德把柏拉圖畫得和蘇格拉底一樣大,而不是像實際那樣比蘇格拉底小約30歲,而且,讓柏拉圖穿上與蘇格拉底同樣的白色袍子。

這些構思,並不是達維德的誤讀,恰恰是一個非常準確、巧妙並且深刻地對柏拉圖和蘇格拉底關係的理解和構思。達維德想要傳達的是蘇格拉底與柏拉圖的師承關係,同樣的年紀和服飾,給予學生同他的老師一樣的權威。除了晚年最後一部作品《法律篇》,柏拉圖其他24部對話集均以蘇格拉底為主要對話者。我們已經難以分清,對話中蘇格拉底的講述,到底是他的思想,還是柏拉圖自己的思想。

蘇格拉底述而不作,留下了三句格言,“美德即知識”“認識你自己”,以及圖中所繪的,也是蘇格拉底用自己的死去踐行的 “守法即正義”。將蘇格拉底作為鼓舞革命者為信仰和真理獻身的典範,好像為我們理解蘇格拉底打開了一個新的視角。從感性的層面,革命意味著激情,意味著為信念流血犧牲。不過我們也需要細細分辨一下,作為一個著名的歷史事件、法律事件,蘇格拉底的死,與革命者獻身、犧牲是同樣的意思嗎?辨析這個問題,理解畫作中蘇格拉底的形象,需要我們回到歷史。


柏拉圖記述的蘇格拉底

公元前399年春天,詩人邁雷託士、修辭學家賴墾、復辟民主政府中的政治家安匿託士控訴蘇格拉底慢神和蠱惑青年。蘇格拉底辯護自己沒有,但陪審團仍以280票對220票,宣告年已70歲的蘇格拉底有罪。審判官採用原告提議,判處蘇格拉底死刑。

蘇格拉底是枉死的。柏拉圖在《遊敘弗倫》中記述了蘇格拉底受審前,與宗教家遊敘佛倫的一番談話。遊敘弗倫因家僕的意外死亡,控告他的父親慢神,蘇格拉底就向他討教什麼是敬神,什麼是慢神。但遊敘弗倫的回答卻表明,他其實並不明瞭敬與慢的本質。雅典的宗教家尚且不明瞭敬神、慢神的本質,雅典普通民眾卻認定了蘇格拉底慢神的罪名。

相反,在柏拉圖和色諾芬的記述中,蘇格拉底常常獻祭,常常說是神明指教了他,說人是神預想的對象,人應當瞭解自己認識的侷限,不要誇耀,因為最有智慧的當屬神。蘇格拉底說,他不曾是任何人的老師,不曾傳授任何人知識,他只是像馬虻粘在馬上,刺激懶惰、遲鈍、肥大的馬,就像喚醒昏昏沉沉生活中的人,而這一切都是神的旨意,是神賦予自己的使命。

至於蘇格拉底蠱惑青年,有一種觀點認為,這個罪名實際出於政治目的。公元前406年,雅典對沒有出手援救生還者的海戰指揮官予以審判,蘇格拉底作為元老委員會成員,是唯一堅決反對不依法律而採用民主的方式進行集體審判的人。受他影響的朋友,有一些是反對民主政體的人,這些人參與了公元前404年推翻雅典民主政體的運動,其中包括克里底亞和阿爾西比亞德。但事實上,蘇格拉底從來沒有參與三十僭主的任何政治活動。柏拉圖和色諾芬也在多處文獻中(包括《會飲》、《斐德羅》),向世人說明,阿爾西比亞德的妄為與蘇格拉底沒有關係。

蘇格拉底並沒有犯罪,法律卻判他有罪。行刑前,他的朋友克力同已經為他打通關節,勸他逃走。蘇格拉底卻謝絕了,他拒絕逃脫的根本原因,在於他對“正義”的思考。蘇格拉底說,他一生都在思考什麼是正義, 什麼是不正義;未經雅典人釋放,擅自逃脫是踐踏和毀壞法律,是不正義;不可以以錯換錯,以惡報惡,他要言行一致,踐行正義。

在就義的當天,蘇格拉底與門徒最後的談話,仍然圍繞“正義”的問題。蘇格拉底說,他相信有絕對的公正、絕對的善、絕對的美,只有運用單純的、絕對的理智,才能尋找單純的、絕對的實質。如何運用單純的、絕對的理智呢?當靈魂憑肉體觀察的時候,就會帶入變化無定的境界,迷失方向;而靈魂獨自思考的時候,就進入純潔、永恆、不朽、不變的境界,因此,要探求任何事物的真相,就得甩掉肉體,用靈魂觀看。那麼,我們要求的智慧,要等死了才可能得到。

蘇格拉底因為守法而死,但卻是為了求得正義。為了求得正義而“服從”哪怕是不正義的法律,蘇格拉底的就義和革命者的就義(那種為實現正義而“顛覆”舊秩序的行為)其實是不同的意思。


哲學王的獻身與革命者的獻身

對於蘇格拉底之死的思考,對於什麼是正義的思考,構成了柏拉圖《理想國》的核心問題。

在蘇格拉底看來,正義存在於“主體”之中,有城邦的正義,個人的正義。城邦的正義是城邦內在的秩序,是由個體之間的優化組合構成的秩序。一個人的正義,也是人的內在秩序,即理智控制慾望和情感,就是個人的正義的狀態。個人的正義和城邦的正義具有對稱性。個人的正義得益於理性的控制, 城邦的正義也是如此。然而在現實中,每個人不會天然地認識自我,在社會中找到自己恰當的位置,因此,城邦正義的實現需要內在的某種控制力,正像個體靈魂中的理智控制慾望和情感一樣。柏拉圖在這裡引入了“哲學王”的概念,他認為,哲學王應當承擔實現城邦整體正義的責任。

理想國的統治者應當是真正的哲學家,因為真正的哲學家才能將城邦帶向正義、善和理想。為什麼只有哲學家有這樣的能力?因為哲學家通過理性的力量,不僅能夠看到“可見的世界”,而且可以看到“可知的世界”;而普通人只能通過感官感知“可見的世界”。柏拉圖所說的“可見的世界”就是洞穴之中的世界;“可知的世界”是洞穴之外的世界,哲學家就是從洞穴中逃出來的那些人,他在太陽下闖蕩,逐漸獲得了理念世界中的真理。

他本不必重回洞穴,但是理想國中的哲學家是個保持純真的初心、忘我執著的人。他回想起當初的穴居、那時候的智力水平、禁錮中的夥伴,於是憑著單純的自我慶幸和為夥伴們的遺憾,仍然回到了洞穴。他講述的外面世界的故事受到了嘲笑,被視為一個破壞現有秩序的怪人,被同伴殺掉。

如果說革命是實現正義和恢復秩序的行為,那麼洞穴哲學家的獻身,同革命者一樣,目的在於將舊秩序中受桎梏的人帶出,進入新的、真實的、善的世界。

柏拉圖在講述那個重回洞穴、失敗了、被殺掉的哲學家的時候,一定會想到他死去的老師蘇格拉底。擺脫桎梏的哲學家本不必重回洞穴,他重回洞穴是為了拯救被囚禁的同伴。不是所有真正的哲學家都願意承擔這種的責任:“看別人幹盡不法,但求自己得能終生不沾上不正義和罪惡,最後懷著良善的願望和美好的期待而逝世,也就心滿意足了。”大部分的哲學家是這樣的。但是,作為王的哲學家,需要某種為了整體而自我犧牲的責任。

洞穴版哲學王的統治沒有成功的根本原因在於,哲學王統治的實現需要理性的土壤。哲學王的統治不是“管理”現實世界,而是帶領成員們走出洞穴,超越現實, 去“觀看”已經習以為常的世界之外的世界。只有那時,人們才會相信哲學家,服從他的帶引。

同洞穴故事一樣,我們不應當將柏拉圖的“哲學王”理解為一個真實存在的人, 不應當將柏拉圖的“哲學王統治”理解為“人治”。哲學王同樣是一個比喻,是城邦的理性的化身。柏拉圖的理想國,是囚徒走出洞穴所看到的世界,是一個人人具備理性的世界。要人人具備理性,需要哲學王(理性)的教化和引領,因為他能夠帶來真實的認知和自由。在那個時候,當人人站在太陽下清晰的看到這個世界,看到自己的時候,就是哲學王統治實現的時候。我們可以說,哲學王的統治,就是理性的統治。

在這個層面上看,蘇格拉底的死具有革命的意義,具有宗教的救贖的意義。但是,我們不能將哲學家獻身、蘇格拉底之死的正義,理解為個體為群體犧牲的正義。城邦正義的實現,依賴於通過哲學王“喚醒”的個體正義的實現。如前所述,蘇格拉底的正義不是“關係”之中正義,而是主體內在的秩序;通過理性得出的是非判斷,是對“事”的正義,而不是對“人”的正義。哲學家的獻身,根本原因仍然出於哲學家自身,他為了踐行“知識和信念”。

有人說,晚年的柏拉圖因為敘拉古的政治失敗,放棄了理想國、哲學王的構想,開始認識到法律在現實中的重要作用,將哲學王的統治現實化為法律的統治,從“人治”發展為“法治”。然而,通過我們對蘇格拉底之死和柏拉圖正義學說的解讀,我們在其中看到了柏拉圖學說的一致性,也看到了《理想國》中西方法治的萌芽。它不是如何與現代法治精神相一致的那些規範和原則,而是構成西方法治傳統——相信存在高於現實世界的另一個世界,而這個世界只有通過理性能夠看見,它能夠幫助人識別現實世界;強調人和國家的正義內在於主體自身,而不是關係之中;人對正義之事的執著,表現為那種從世俗桎梏中解放,進入理念中的世界,陷入的“巴庫斯的沉醉”而忘我,是自我從舊秩序中走出,通過理念建立新秩序的“自我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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