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納社保企業將面臨這些懲罰

作為企業,有義務給每一個員工繳納社保,如果經過協商,單位依舊拒絕為員工繳納社保,那麼員工應該怎麼做呢?

一、向社保經辦單位舉報,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社會保險法》規定單位有義務為員工繳納社保,如果未及時繳納社保的話,將對單位收取一定的滯納金,同時要處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欠繳金額的行政罰款,那麼作為勞動者可以利用這一條款來舉報單位,利用社保機構的力量追繳個人社保。

二、以不繳納社保為由要求賠補償金和補繳社保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如果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的話,勞動者可以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申請經濟補償金。只要單位存在這樣的不交或者漏繳的行為,勞動者都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進行申訴,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單位未繳納社保,可以主張單位賠償損失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辦理社保,導致勞動者不能夠享受社保待遇。

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這種情況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如果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導致不能退休享受待遇的,沒有繳納醫保導致不能報銷醫療費的都屬於這種情況,勞動者都可以申訴個人權利。

那麼,如果員工自願不交社保,違法嗎?公司真的能佔到便宜嗎?


不繳納社保企業將面臨這些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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