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次!這塊集體租賃住房用地拍賣成功

昨日上午,福州市首次採用產權分割公開拍賣的方式,成功出讓集體租賃住房用地。經過31輪舉牌,88號競買人福建百亨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以6710萬元競得該地塊。

成交價款全額用於回購

昨日拍賣的集體租賃住房地塊,位於倉山區倉山鎮聯建村,面積15807平方米(合23.71畝)。拍賣結束後,競得人與聯建村當場簽訂回購協議。6710萬元成交價款全額用於回購該地塊建設的租賃住房(含配套商業、地下車位),租賃住房、配套商業、地下車位面積回購比例為9∶1∶5,按建安成本回購,回購價格分別為租賃住房4500元/平方米、配套商業4500元/平方米、地下車位3000元/平方米。

宗地內回購面積由競得人統一經營,期限為22年(自交地之日起算、含2年建設期),競得人按259萬元/年支付租金。

該集體租賃住房項目是全國集體土地入市的試點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在繳清土地價款後15日內,地塊按淨地標準交地;交地後6個月內開工;開工後18個月內應竣工。據此推算,該項目有望在2022年正式入市。

最大戶型不超60平方米

該租賃住房項目按照《福州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細則》要求建造,宗地內所有建築面積均作為租賃住宅或租賃住宅相關配套使用,不可分割銷售。

租賃住房(不含配套商業)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戶型結構以中、小戶型為主,最大戶型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該項目的租賃住房須統一納入福州市住房租賃市場服務監管平臺,房源實行統一核驗、統一發布、統一網籤和統一備案。租賃住房項目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過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於6個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動續租條款。合同期滿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請續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福州已確定5幅試點地塊

業內人士認為,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既能增加房源供給緩解住房供需矛盾,又能增加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根據《福州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福州將在倉山區、晉安區分批開展試點。首批試點地塊共有5幅,分別位於倉山區倉山鎮聯建村、蓋山鎮竹欖村、建新鎮洪光村,晉安區新店鎮戰峰村、新店鎮後山村。

今年1月,福州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的首例——榕寓·戰峰長租公寓項目(採用作價入股方式)啟動建設。

據瞭解,我市還將根據試點進展,結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政策,逐步推出成熟地塊加入試點,促進建立我市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

福州晚報記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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