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程序?

答:(一)公告和意向登記。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在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監督指導下,根據房源情況提前編制配租和運營管理方案,經批准後,由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各區政府網站上公佈配租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房源位置、套數、戶型面積、工期、租金標準、租賃管理、供應對象範圍、登記時限、登記地點等。有關家庭應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意向登記。 提示大家留意短信和電話通知哦,實在著急的話可以諮詢公告上的諮詢電話,也可向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就近諮詢一下情況。 (二)資格複核。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意向登記結果,組織對有關家庭進行資格複核,經複核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名單,在各區政府網站上予以公佈。 (三)公開搖號。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和公告有關規定,對入圍家庭按照優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後的順序搖出選房順序號。 (四)選房簽約。選房工作在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監督下,由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家庭依據搖出的順序號選房確認後,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有關家庭發放《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通知單》,申請家庭憑配租通知單、身份證與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簽訂《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其中需騰退原住房的家庭應先辦理完原住房騰退手續。 說明: 1.資格複核和公開搖號環節的先後順序。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區住房保障部門可能結合實際,調整資格複核和公開搖號環節的先後順序,即各區實際配租工作中,也可能採取先公開搖號後資格複核的方式。 2.關於排序方式。在公開搖號的基礎上,為了進一步提高分配效率,本市在住房保障領域不斷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理念,進一步拓展了網絡“快速配租”和“實時配租”方式,採取上述兩種方式配租的,不再進行公開搖號,由系統自動根據登記家庭資格備案時間、資格優先情況、意向登記時間等因素進行綜合排序,確定選房順序,具體以相應公告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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