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碩士維權與大眾的渴望

奔馳女碩士維權與大眾的渴望

近期,奔馳女碩士坐在西安某4s店引擎蓋上維權的消息不斷髮酵,後續的溝通錄音曝光後更是引發了關於“金融服務費”的熱議。這個大眾隱而不發,怒而不敢揭的內幕,被推上了審判臺。政府相關部門如何應對和查處,奔馳總部如何解答漏油問題,女碩士是否會走法律途徑要求退一賠三等等都成了大眾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大眾窺探事件是否向有益於消費者自身方向發展的好奇心也不斷引發各式各樣的調侃。

奔馳女碩士維權與大眾的渴望

奔馳女碩士維權與大眾的渴望

哭訴式維權 VS 奔馳式傲慢 西安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持續發酵,監管部門責成儘快退車退款

近些年,奔馳及涉事經銷商問題頻發 《人民日報》官方微信發文:大企業傲慢比比皆是

奔馳女碩士維權與大眾的渴望

事件

新車有問題 車主多次溝通無效

進展

車主稱被迫交納金融服務費

涉事4S店曾有多起糾紛

● 2016年朱女士曾在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花48.6萬元購買了一輛奔馳GLC300。次日提車後開回家,還沒到家,突然發現儀表盤上一個黃燈亮了。事後多次與該店售後溝通,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給朱女士的書面答覆中直接給出維修方案,稱可以通過更換變速箱控制電腦予以修復。但該公司表示暫時無法回覆更具體的原因。

● 西安利之星4S店曾與一起刑事案件有關。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西安利之星銷售顧問馬某振,對外虛構其可用4S店員工身份以內部優惠價格低價購買奔馳牌汽車、年底清倉可低價購車、可優惠購買加油卡等事實,與31名被害人達成協議,要求此31人將共計1823.0234萬元購車款、車輛購置稅等款項匯入其個人賬戶或匯入利之星奔馳4S店公戶等賬戶。馬某振因詐騙罪被判刑15年,贓款由偵查機關依法予以追繳,發還給各被害人。

● 據陝西交通廣播報道,2016年4月,張先生在西安利之星4S店花費260萬元購買奔馳車,半個月就發生漏油事件,西安利之星稱不予退換。

新聞1+1

一個所謂的豪車品牌,在傲慢的道路上“奔馳”到底

(據《新京報》、人民網、央視、《京華時報》、《都市晨報》等)

在整個事件持續發酵過程中所輻射的已經不僅僅是車為什麼漏油,能不能退款的問題,大眾敏銳的嗅覺很快察覺到“當初碩士是不是白讀了”“秀才遇上兵”“國家三包規定”“4s店違規營銷”等等,特別是央視關於“不哭不鬧,問題不給解決”的評論也引發了大眾思考。

大眾的知情權、公平權到底重不重要,又從何而來。

所謂公平權是建立在知情權上的,而知情權是我們每個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

公平權來自哪?

來自每一次被消費欺騙後有專門的部門專門的法律來懲治,來嚴格的處罰而不是需要自己一哭二鬧三上吊

來自淨化從商環境,讓群眾能吃上放心菜,開上放心車,呼吸上放心空氣,商人靠品質和服務掙錢,而不是坑蒙拐騙。

其實這不是一個多麼奢望不可及的渴求,這更像是一個目標,一個五年十年規劃,一個核心價值觀的建立和持續。

說實話,法制化的道路道阻且難,大眾的慾望不停的在試探,希望未來的我們有一個純淨的消費環境,這樣我們可以大大的睡個好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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