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學稅法」廠房是租的,就無需交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每日學稅法」廠房是租的,就無需交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某生產型企業自成立兩年以來,之前一直未申報交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幸虧新來的財務發現及時,告訴老闆補交了相應稅款,避免了稅收風險

「每日學稅法」廠房是租的,就無需交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該企業是租賃廠房、設備經營,前期財務人員以為是租的房子,無需交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確,房產稅還是由出租房交納,但是城鎮土地使用稅就要由實際使用者來繳納了。現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每日學稅法」廠房是租的,就無需交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談到城鎮土地使用稅,順便聊聊一個最新文件,那就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第32號

「每日學稅法」廠房是租的,就無需交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每日學稅法」廠房是租的,就無需交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該文件規定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表合併了,請注意,是申報表合二為一,而不是稅種合二為一,至少目前房產稅是房產所有者交納,而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使用者交納,所以本文開頭提到的那個生產企業以為租賃廠房經營無需交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是認識的誤區,存在很大稅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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