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印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和答覆格式文書》


日照市印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和答覆格式文書》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各級行政機關依申請辦理規範化標準化水平,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依申請公開答覆的新要求、新變化和國辦公開辦函〔2020〕2號文件精神,日照市政府辦公室制定了《日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和《日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格式文書》,從“申請審查明確‘補不補’、職責區分判斷‘該不該’、信息檢索確認‘有沒有’、內容研判決定‘給不給’、申請答覆把握‘當不當’”等五個方面對依申請公開辦理答覆進行了規範,印發了9個程序處理文書、19個實體處理文書的標準格式文本,每個文書增加了“適用情形”說明,使文書更具有操作性。辦理答覆規範和答覆格式文書在充分徵求各方意見後,於近日印發各級各部門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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