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性”漲價之下,你還敢“報復性”消費嗎

今日統計局公佈居民3月份消費價格指數,其中,城市上漲4.0%,農村上漲5.3%;食品價格上漲18.3%,非食品價格上漲0.7%;消費品價格上漲6.2%,服務價格上漲1.1%。一季度,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4.9%。

“報復性”漲價之下,你還敢“報復性”消費嗎

在新冠疫情影響最嚴重的一季度,最突出的一個字就是“漲”,感染人數漲,消費指數漲,房價漲,和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東西都在漲,一片土豆1.5元、一碗米飯7元、一杯奶茶30元……“報復性”漲價之下,你還敢“報復性”消費嗎?

“報復性”漲價之下,你還敢“報復性”消費嗎

“報復性消費”的前提是要有“報復性收入”

在面對疫情後是否會報復性消費的問題時,不少人給出了否定的答案。近日發起的一項1799人參與的調查中,選擇“會,有錢任性憋太久了”選項的只有123人,只佔不足7%,選擇“不會”和“想,但首先得有報復性收入”的人共計1412人,佔78%,其餘則為“和平常一樣”。在其他媒體平臺作出的相關調查中,選擇“不會”的人數均為選擇“會”的6倍左右。

“報復性”漲價之下,你還敢“報復性”消費嗎

比起“報復性消費”,更多人可能更會選擇“報復性存錢”。

70%的工薪階層預計疫情後家庭收入將減少;另一方面,近六成工薪階層手中的應急資金僅能維持3個月以內的疫情前同等標準生活,僅兩成可維持半年以上。同時,我國家庭債務的結構性問題較為突出,2018年房貸佔家庭債務比重已經升高至55.6%,這種債務結構也對消費需求產生了影響。 對“報復性消費”不能一概而論,疫情擠壓對原有消費行為帶來的“審視”和“重構”,使得未來的消費趨勢並不十分明晰,簡單予以肯定或否定判斷都流於片面。

“報復性”漲價之下,你還敢“報復性”消費嗎

這一場疫情對大多數行業都造成了負面衝擊,部分消費者的工資、收入都不同程度受到了影響,甚至銳減。疫情也讓人們更加清醒、冷靜的認識囊中羞澀的我們需要怎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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