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小故事:割发代首(东汉末)

典故出处:曹操

割发代首:出自《三国演义》,说的是曹操在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骑马的士卒都下马,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员对照《春秋》,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

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能取信于军?即使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处罚。他拿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历史小故事:割发代首(东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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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发与孝经

自汉代,儒家思想是主流,而儒家思想中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割发可以算是不孝的大罪了。此语出自《孝经之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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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我国古代儒家的伦理著作,儒家十三经之一。传说是孔子所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朝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bǐng)疏。2017年8月,在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出土约5000枚竹简,从初步清理和保护情况看,内容包括《孝经》在内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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髡(kūn)刑

另,割发在古代也是一种刑罚,叫做“髡(kūn)刑”。髡刑,是我国上古五刑之一,为将人头发全部或部分剃掉,这是一种耻辱刑,主要流行于我国古代夏商周到东汉。髡刑源于周,王族中犯宫刑者,以髡代宫,即断长发为短发。

至秦时,成为一种剃除受刑者须发的刑罚。蓄发留须是我国古代男子的正常状态,此类刑罚采取的是将罪犯的发须强行剃除,使罪犯处于一种明显的非正常状态,并因此感受到痛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流行,因佛教徒是光头且又不结婚,世俗社会认为其是大不孝行为,所以当时的人蔑称他们为“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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