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870證券簡稱:ST廈華公告編號:臨2020-008

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有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廈門市思明區環島南路3088號三樓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施亮先生主持會議。會議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董事施亮、陸邦一、寇璐,獨立董事丁建臣、李文華五人以通訊方式出席會議;副董事長王玲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監事王秋容因個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不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本次會議議案1為特別決議議案,未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

律師:張劍鋒、邢志華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證券代碼:600870證券簡稱:ST廈華公告編號:臨2020-009

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有關事項說明的公告

公司於2020年4月16日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具體表決結果為:182,329,916股贊成,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的63.0760%;106,722,092股反對,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的36.9199%;11,4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41%。表決結果:未通過。

經公司與部分主要股東溝通,其對本次《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投反對票的原因,主要是對擬修訂的“第一百條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除第九十九條、一百零三條所列情形和以下情形外,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後,直接進入董事會。”條款存在不同意見,故投了反對票。

經公司研究決定,從保護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股東的利益出發,將廣泛聽取股東意見對相關的議案進行修訂,並擇機重新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7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