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洛麗塔》看鮑毓明們的“大屠殺”


——洛麗塔,我生命之光,我慾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


——“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1


因初戀早逝,而患有戀童癖的中年男人亨伯特,迷上女房東12歲的女兒洛麗塔。


為掩人耳目,他娶女房東為妻,名正言順地成為少女的繼父。


在少女母親因車禍身亡後,這位“戀童癖”以洛麗塔唯一親人的身份,帶她漂泊旅行,如願以償地和少女發生亂倫關係。


失去母親,又被繼父性侵多年,少女洛麗塔的人生最終因難產終止在十七歲。


從《洛麗塔》看鮑毓明們的“大屠殺”


總之,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的小說《洛麗塔》,講述的就是一個繼父誘姦養女的故事,與當下鮑毓明性侵女孩李星星案何其相似!


2


納博科夫在小說中以第一人稱為一個性變態者抗辯,用華美的辭章喋喋不休,試圖用文字模糊道德譴責與法律罪行,鮑毓明也是如此。


為了洗白自己,鮑毓明給多家媒體發送了錄音和截圖,力證自己和李星星不是養父女關係。


“這件事,說來話長,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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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裡他力圖澄清幾點:


001、孩子母親主動加他QQ,讓他收養她女兒。

002、女孩14歲,不好收養,且他單身,無法辦理收養。

003、是女孩母親讓他先帶回家相處,說等女孩到了年齡可以辦理結婚手續。

004、覺得自己單身,如果按女孩母親說的那樣,先在一起培養感情,也不是不可以。


除此之外,鮑毓明還對財新記者說,指控他性侵的女孩報案是因為吃醋,“叔叔要去看一個19歲的女孩”。


總之,按照鮑毓明的種種洗白,他就是要甩鍋,但再怎麼洗,事實就是:


40多歲的鮑毓明,處心積慮和剛剛過了14歲的女孩發生性關係。


作惡者的辯白,惡龍與深淵。


亨伯特摧毀了洛麗塔年僅十七歲的一生,鮑毓明更是毀了這個14歲女孩的一生。


“我本是雛菊一樣的少女,看看你都對我做了些什麼……噢,你這骯髒的老傢伙。”


3


鮑毓明們,這類衣冠禽獸就應該被唾沫淹死,更應該被法律狠狠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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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卻有一些不和諧的“反轉”聲來了。


“小女孩從小缺愛,不得不隨便找個叔叔依靠,長大了變心了……”


“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問題,為什麼媒體不可以指出來……為什麼非得設定一個純潔無瑕的女孩和一個罪無可恕的渣男呢?”


……


從《洛麗塔》看鮑毓明們的“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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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那些“反轉”言論,女孩接受過養父的金錢,她說過愛他,就是自願,那麼是不是被性侵就很難說。


看到這些言論,讓我想起林奕含,想起“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房思琪式的強暴”。


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林奕含寫道,思琪不知道怎麼面對被老師性侵這件事,最終選擇強迫自己愛上老師,因為“如果不愛上他,我太痛苦了。”


十多歲的女孩們,壓根就不知道如何處理與一個成年男子的身體關係,她們會有強烈的羞恥感,而施暴者們正是利用她們內在強烈的恥感,和社會的蕩婦羞辱思維,肆無忌憚地“屠殺”這些女孩——


“一個如此精緻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太髒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一個個小女生是在學會走穩之前就被逼著跑起來的犢羊。”


如上,鮑毓明們算計成功了,層出不窮的“房思琪們”湧現出來,還有無數“房思琪們”活在黑暗的痛苦裡。


活在痛苦裡的“房思琪們”為了減輕痛苦,掩耳盜鈴似地強迫自己“愛上”施暴者,甚至產生出自我毀滅式的“不配感”——


所以,李星星(化名)自殺時在遺書上寫道:


“我不相信你被性侵了,因為你不夠完美。”

“我想您們錯了,沒有人比我更希望這件事是假的,因為那樣我就不用痛苦了。”


房思琪也是如此,她痛苦,她自我嫌棄,她產生出不配感:


“她才知道最骯髒的不是骯髒,是連骯髒都嫌棄她。她被地獄流放了。有什麼地方比地獄更卑鄙、更痛苦呢?”


“其實是我配不上你。我是餿掉的橙子汁和濃湯,我是爬滿蟲卵的玫瑰和百合,我是一個燈火流麗的都市裡明明存在卻沒有人看得到也沒有人需要的北極星。”


“……”


明明是受害者,卻變成了心甘情願的受虐者!


明明是施虐者,是喪心病狂的惡魔,最後卻反而變成了女孩們眼中的“施愛者”。


可見,洛麗塔式的圈養,房思琪式的強暴,鮑毓明們的領養,都是一場場未成年女孩世界裡的無聲大屠殺!


從《洛麗塔》看鮑毓明們的“大屠殺”


唉,細細想來,真的是讓人恐慌,作為一位母親,我該如何保護我的女孩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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