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性侵養女事件不該冷卻

“我必須要愛他,因為只有這樣,我才能原諒他對我所做的事情。”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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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荒誕

2020年4月11日凌晨,煙臺市公安局發佈通報:關於一女子控告鮑某某性侵正式立案。

當時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腦子裡蹦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林奕含,也就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作者。

她那句“必須愛”,讓我印象深刻,因為那一刻我才知道,有一種自我救贖,叫做愛上罪犯。而更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家暴、教師性侵未成年少女……這些看上去如此荒誕、墮落的故事後綴加的標籤上殘忍的寫著:根據真實故事改編。

當初第一次看的時候,我用“改編”兩字來安慰自己,可是現實遠比故事更加殘忍和荒誕。

從韓國N號房事件到鮑某性侵,性侵成為了話題的中心,然而這一切的發生似乎只是一場喧囂中的插曲,它就像一陣風無意間吹開了社會文明的遮羞布,眾人議論、詫異、憤怒,然而風止,這塊布落下,一切迴歸正軌。

沒有相關政策大力推行,沒有公示整改,甚至在教育這塊也依舊空白,零星的聲音執著著,然後沉默……

02· 破碎

更讓人無力和悲痛的是,每一次這種事情爆發後,辱罵、懷疑、猜忌永遠比真相來得更快。

“這姑娘都住人家家裡去了,不就是默認了願意嗎?”

“她媽媽應該收了不少錢吧。”

“估計就是一個仙人跳,錢沒給到位。”

……

性騷擾和風流似乎在位高權重的背景下可以混為一談,有時候甚至連性侵也是一場算計的陰謀。

當然可怕的不是質疑,真正可怕的是質疑背後的邏輯:性侵所遭受的痛苦是可以用金錢填平的,只要價位夠高,強姦似乎都可以扭曲成一場“公平”交易。

更可笑的是,有時候連錢都太高昂,用一個虛無縹緲的“愛”,也可以熨平罪惡,他只是太愛你了,你怎麼忍心用這樣一個錯誤就毀了一個人一輩子。

於是受害者只能用屈辱和羞恥感自裁,那些她曾經引以為傲的美好品質,自尊心、自愛、驕傲瞬間變成撕咬她的豺狼虎豹,想要苟且偷活,就必須丟棄。

可是一個人如果失去自尊心、自愛和驕傲,她還是當初的那個她嗎?

而這一切的喪失,只是剛剛開始……

“這姑娘小小年紀居然那麼騷~”

“咦,做了那種事還有臉出來。”

“破鞋!”

“要不是我肯要你,就你這種賤貨,你以為誰要哦!”

“她居然還敢穿的那麼浪,難怪被人……”

如果說性犯罪帶來的傷害是施害者開始的,那麼凌遲就是全社會一起完成的,而這一刻聯想、象徵、隱喻,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東西。

高管性侵養女事件不該冷卻


她記得她有另一種未來

可是現在

一切都毀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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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剝奪

一幢有少許破窗的建築,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將會有破壞者破壞更多的窗戶。最終他們甚至會闖入建築內,如果發現無人居住,也許就在那裡定居或者縱火。一面牆,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被清洗掉,很快的,牆上就佈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

這是破窗效應的例子,仔細想是不是像極了性侵案件中的受害者。

所以說性侵真的可以輕鬆地用被狗咬了一口來比喻嗎?當然不,一個人如果被吐了一口痰,即便沒有受任何傷都會覺得屈辱,那麼被迫進行一場沒有歡愉只有無力、羞恥、絕望、任人索取的性,那絕對不是情色小說裡霸道總裁的愛,

它是實實在在實力不對等的剝削,而這種剝削是自我厭棄的深淵……

更可恥的是,一旦這場性被定義為施暴者對你的愛,你的抗拒被解讀為欲迎還拒;你的憤怒叫做不識抬舉,你的反抗叫做狼心狗肺。

一場犯罪開始,荒謬的是沒有人去想受害者是否願意,他們更多的考量是,她在這場“戰役”中得到了什麼,甚至惋惜罪犯的因小失大。

我在危言聳聽嗎?

在《洛麗塔》中,十四歲少女與四十大叔的“愛戀”,很多人被男主視角的浪漫描寫所迷惑,甚至有很多讀者認為洛麗塔是個主動勾引人的小騷貨,辜負了亨伯特的一往情深。

可是真正的一往情深,又怎忍因為一己慾望,將一個天真無知的女孩帶進深淵,讓她墮落迷失在罪惡中。

人們總是不願承認人間有一些痛苦是不能和解的,他們說經過痛苦才能成為更好的人,可是事實是有些痛苦是毀滅的。

最後我想說的是,性侵不分性別,它的存在不只是對女孩們的侮辱,同時我相信也不會有一個正直的男孩願意,“這不過是所有男人都會犯的錯”“男人都是下半身動物”來矮化自己。

因為性衝動是生理本能,但強迫、壓迫和欺騙絕不是人性本能。性不是罪惡,利用性來犯罪才是罪惡。

如果自尊心和羞恥感也成為了犯罪裡的幫兇,那麼這說明,這個世界正在崩壞,我們要而我們要做的,是抓住那個像社會這座建築砸窗的人……

圖|周圍

文|周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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