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霰彈槍數百年發展史,從盛行到衰落,英雄遲暮尚能飯否?

話說霰彈槍是有些年頭的了,明朝時那種噴石子兒和火焰的突火槍就可以視作霰彈槍的雛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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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火繩槍興起的15世紀到燧發槍興起的17世紀,那批滑膛武器除了能用來發射的整顆的鉛丸子,也能用來發射一堆小丸子。因此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霰彈槍和那批滑膛槍是不分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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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在17世紀到18世紀這個燧發槍最流行的年代,霰彈槍開始逐漸獨立開來。起初是出現了兩個分支——雷銃(Blunderbuss)和獵鳥槍(Fowling Piece)

看名字基本就知道他們是幹啥的,雷銃是軍用槍,一般裝備給騎兵。他們的特點是比較短,而且槍口呈喇叭口,這一方面是能讓騎兵在馬上塞火藥和丸子更方便,另一方面也能讓彈丸噴出去的時候散佈更廣,畢竟騎兵打槍都是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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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獵鳥槍就長多了,管子也細很多。這種槍是一群貴族大爺用來打野鴨、鴛鴦之類的鳥貨,講究用較細碎的丸子或者鐵砂糊一片,增加擊中飛鳥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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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在1776年,還沒獨立的美國開始普及霰彈槍和一種叫肯塔基長槍的線膛武器,因此給他們分別起了Smoothbore shotgun(滑膛霰彈槍)和Rifled musket(線膛火槍)這兩個專屬名詞,從這會兒開始,霰彈槍算有了個專屬名號(Shotgun)

到19世紀中期,霰彈槍開始普及金屬彈底。這使得其得以後膛裝填,大大增加了裝填速度。與此同時,伴隨著美國南北戰爭的開打,霰彈槍依然作為貼臉武器而在戰場上作為突擊騎兵的好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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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伴隨著美國的西進運動。霰彈槍這種能噴各種彈丸,高停止力的武器成了西部幾乎人手一把的必備品,居家旅行、殺人放火、狩獵自衛,這些西部的日常霰彈槍都能滿足。也正是在這19世紀後半葉這段時間,霰彈槍文化在美國迅速風靡。現代常見的唧筒式霰彈槍和風靡西部的槓桿式霰彈槍,亦或者是居家狩獵常見的雙管霰彈槍都在這一時期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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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為美國的霰彈槍文化,催生出了塹壕槍——溫切斯特M1897

這批槍在美菲戰爭中憑藉能一槍放倒嗑藥土著的強大停止力(對於停止作用不了解的,可以看我之前的文章介紹 ),迅速被美軍視為最佳的近戰武器。到1917年,踏入歐洲的美軍也讓塹壕裡的德國人嚐到了苦頭,這更奠定了霰彈槍在美軍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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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問為啥歐洲不喜歡霰彈槍?按我的理解就是,他們缺乏美國那麼一段西進運動。但一戰也是霰彈槍在軍用領域的巔峰了,畢竟噴子後坐力很大,射速很慢,子彈太大導致攜彈量很少,而且尺寸也偏大,遠不如衝鋒槍乃至後來的突擊步槍他們易操作,容錯率也更高。

雖然二戰乃至越戰期間美軍也繼續裝備了霰彈槍,尤其在越戰期間美軍還給霰彈槍加了“鴨嘴”(增加水平散佈)用了“鏢彈”(高穿透和射程),但依舊沒能改變霰彈槍沒落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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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霰彈槍數百年發展史,從盛行到衰落,英雄遲暮尚能飯否?

從80年代至今,霰彈槍雖然依舊在北約有裝備,但完全退出一線,只是作為一種特殊任務時的特殊武器。畢竟射程和精度的劣勢讓他的侷限性太大,而且還會佔用掉一個兵員編制,不划算。

唯一能給霰彈槍續命的特點只能是其多樣化的用途,比如打非致命彈、煙霧彈、標記彈,或者最重要的開鎖...80年代時的騎士裝備公司(Knight's Armament Company)基於雷明頓M870設計了一種能掛在步槍槍管下方的霰彈槍附件,這貨被稱之為萬能鑰匙(Maseterkey)。非常適合在反恐戰爭中採用破門彈用來拆除房門的鎖舌或者門合頁,現代美軍又裝備了新的M26霰彈模塊化掛件,但用途依舊還是拆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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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這只是指軍用領域。就像轉輪手槍一樣,雖然在軍用方面地位尷尬。但在民用、執法領域還是地位超然。我雖然不知道現代意義上霰彈槍的發明人是誰,想來如果他知道霰彈槍現在的軍事用途只是拆鎖的話,這棺材板不知道壓不壓得住。英雄遲暮之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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