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工作的熊先生回重慶老家結婚,向公司總經理請假稱“有幾天來不了”,經理也同意其休假。之後,他被公司告知其因連續曠工3天被解僱。公司HR稱,批准熊先生休的是3天婚假,超出假期後“一直沒回來”,按曠工處理。
1.從廣東回重慶,來回路上也需要兩天時間,用3天結婚,時間怎麼可能夠用?
2.就算按曠工處理,可以扣發工資,也沒必要直接開除,說白了,就是公司不想用這個人了,找個理由開除罷了。
3.對於很多公司老闆,不要和他們談什麼人性人情味勞動法,他們眼裡只有錢。
律師表示,如用人單位未催告,解僱員工涉嫌違法。
關於休假的事兒,知識點要提前知曉!你的年休假有幾天?沒休的年假如何補償?還有婚假、產假、探親假....人在職場,這些假期關乎自身權益,你一定要知道↓↓
律師建議,勞動者在申請休假時,最好根據公司規章制度遞交相關申請,並經用人單位審批同意。如果公司沒有明確規定,請假最好用書面或電子郵件等可見文字載體向上級請假,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閱讀更多 一隻小Double丶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