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一男子小區內燃放煙花,原因:結婚“紀念日”

哈市一男子小區內燃放煙花,原因:結婚“紀念日”

    近日,哈爾濱市道里區1名男子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公安機關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哈市一男子小区内燃放烟花,原因:结婚“纪念日”

    2月18日21時許,哈爾濱市道里公安分局麗江路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進行巡邏,當巡邏至群力外灘首府小區附近時,發現有人燃放煙花,經現場判斷應該是在小區內燃放煙火。經民警調查,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是該小區業主王某,民警立即前往王某家中,同時在王某家中院子內發現已經燃放完畢的煙花紙殼。

哈市一男子小区内燃放烟花,原因:结婚“纪念日”

    經調查,王某因與妻子結婚10週年紀念日,孩子要求慶祝一下,就在自家樓下小院內,把以前購買的一盒煙花燃放了。該人對自己違反禁令釋放煙花的行為供認不諱 ,同時也對自己的行為真誠道歉。麗江路路派出所對違法行為人王某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做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哈市一男子小区内燃放烟花,原因:结婚“纪念日”

記者:劉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