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規則,如果細分起來,我覺得有三種形式

潛規則,如果細分起來,我覺得有三種形式

職業的潛規則大體分為三種:

一,跟人決定前途。舉個例子,民國初年的名妓小鳳仙,要是個民工,掃黃就被掃走了;她找蔡鍔,就流芳千古;要是跟孫中山,那就是國母。所以不在乎你在幹什麼,而在於你跟誰幹,跟對了人,婊子也能成功。

二,關鍵崗位要有自己人。說一個笑話,一個男子去提親,女方家長說:請自我介紹。A說:我有1000萬,B說我有一棟豪宅,價值2000萬,家長很滿意。就問C,你家有什麼?C回答道:我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孩子,在你女兒的肚子裡。AB無語,走人。這個案例說明什麼?就是一個很淺顯的道理:核心競爭力不是錢和房子,是在關鍵的崗位上有自己的人。

三,時間決定性質。還是舉個例子,趙四小姐16歲去大帥府,如果她只待1年,就是姦情,待3年,頂多是偷情,一去30年,那就是千古愛情。很多事情不是不做,而是要看做多久,堅持到底就是勝利,一口吃不成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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