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部分群众或不懂操作、或觉得麻烦
而不愿通过网络进行调解
此时
电话调解变成了化解纠纷的重要渠道之一
法官通过手上的这条细细的电话线
释法律、算细账、消冲突
“隔空”力促矛盾源头化解 !
一起争议七年多的纠纷
法官电话调解快速结案
案情简介
由于急需用钱,2012年,小曹与周女士签订《委托书》,委托周女士处理小曹名下房产的借款、贷款、办理抵押借(贷)款手续等事宜。期间,周女士先后亲自或委托他人转账50.38万元到小曹账户,用于帮助小曹偿还抵押上述房屋的抵押债款。此外,小曹与周女士之间还存在借贷关系。由于逾期未还,2013年,周女士以100万元的价格将房产出售给他人,用于抵偿小曹所欠款项。
小曹与其父母曹先生、梁女士获悉后,认为周女士滥用授予的权利,事先未以任何方式告知便出售房屋,事后也未将售房款转交,且认为房屋售价过低,由于一直协商未果,2017年,三人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周女士支付款项共计200余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三人的诉讼请求,三人不服提起上诉。
调解过程
承办人厦门中院师光法官审理后掌握案件基本情况:
小曹与周女士之子小李系多年朋友,小曹才将案涉房屋委托周女士处置,同时小李又曾帮助小曹偿还贷款、周女士也出借款项给小曹,说明双方曾经关系不错且有经济往来,只是因款项数额存在争议,本案存在调解的可能性。
◤
拟定好了计划
法官开始着手进行调解:
法官首先多次连线曹先生和小曹,稳定其情绪,并告知其小曹曾通过公证委托周女士处置房产,房产也已于2013年出售至他人,产权已经过户,周女士的该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官后又连线周女士,表示其主张已经将100万元售房款用于抵销小曹所欠的债务,在这过程中,应当对其主张的债权债务提供相信证据,否则应承担相应后果。
在法官的劝解下
最终曹先生三人接受房产处置的现实
同意按当时房屋售价100万元
与周女士进行结算
周女士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调解结果
最后,法官提出了合理方案:
双方确认委托出售房产的事实
就售房款项双方进行结算
当事双方接受了该方案
并达成调解协议:
周女士退还曹先生等三人32万元
曹先生三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连线粤厦
好邻居握手言和
案情简介
张先生与林女士原本是邻居加好友,两家住同一小区同一单元,楼上楼下,平日里相互搭把手照应,关系一向融洽。
正是因为这样的关系,2017年12月,林女士将自己新购置的房子交由张先生装修,由张先生全权负责,而基于信赖,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仅口头达成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协议。之后,张先生便开始施工,并于2018年8月完工。林女士在陆续支付5.5万元装修款后,却不肯再支付尾款。
无奈之下
张先生只得将好邻居林女士告上法庭
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中,张先生与林女士都认为对方辜负了自己的信任,伤害了彼此之间的情谊。
承办人厦门同安法院新民法庭许志坚法官听着电话那头双方当事人激动的语气,决定绕开双方的争议,让他们从“头”开始。
☟☟☟
法官心想,林女士能将装修这么大的事情托付给张先生,之前关系肯定很好,也许帮二人解开心中的疙瘩,纠纷也就水到渠成地化解了。之后,法官进一步了解到,林女士的丈夫前不久离世了,而小孩还在哺乳期,收入有限。张先生本身经济也不宽裕,之前帮林女士垫资装修有部分还是借的别人的,现在人家也在催他还钱。
法官将原被告之间的困难
法官连线张先生,表示通过调解让林女士自己主动履行法律责任是最快收回资金的方式,如果彼此不退让,后续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比较高。了对方,希望双方都能换位想想,互
之后,法官又多次连线人在广州的林女士,劝诫她做人应当正直厚道,为人母亲应当给孩子树立良好的人生榜样。互联网时代,司法信息公开,一旦其因拒不履行债务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对自己的信誉和孩子未来的人生发展带来重大影响,让她不为自己考虑,也应当为孩子考虑。
的刺就没那么扎
通过法官的百般调解
新转机
之后,张先生考虑到林女士家中变故,两家之前关系确实不错,愿意再让一让。而林女士也表示张先生为自己的房子装修尽心尽力,之前说的6.5万确实太少了。经二人确认,林女士应该支付张先生剩余尾款3.75万元。
◤
调解结果
最后,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
张先生与林女士达成调解协议:
林女士于5月30日前
分两期按时偿还3.75万元装修款
无论长短、无论是否是休息时间
法官总是认真的倾听当事人的意见
让他们心中的怨气得到排解
再帮助分析厉害关系
摆明法律条文
就这样
原本的好朋友、好邻居
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当事人们对法官均致以真诚的感谢
法官也知道
只有认真的倾听
才能充分了解案件背后的前因后果
才能真正地定纷止争
素材提供:厦门中院民二庭
厦门同安法院
閱讀更多 廈門中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