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企业遭有关部门“双标”?800多万元或打水漂

借款800多万元新建猪舍,欲复养却遭遇“双标”。近日,福建南平市延平区的一位市民向海都君反映称,其经营的养殖场遭到了当地有关部门的不公平对待,投资800余万元的企业面临着“打水漂”的风险,他希望海都君能够帮忙了解情况。

一养殖企业遭有关部门“双标”?800多万元或打水漂

位于延平区太平镇的南平大峰山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

业主与亲友联合成立养殖公司,获批后借款800多万元新建猪舍

南平的曾先生于2004年与亲友在延平区太平镇曾厝村联合成立了一家名为南平大峰山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生猪养殖场。可年养殖存栏母猪300头、商品猪3000头,于2006年通过延平区环保局审批验收。

一养殖企业遭有关部门“双标”?800多万元或打水漂

新建的现代化生猪养殖猪舍耗资800余万元,有五层楼高。

据曾先生介绍,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他们于2015年借款800多万元对养殖场进行升级改造。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他们新建了一座五层楼高的现代化生猪养殖猪舍,且购买了先进的环保、节水、机械干清粪、自动化温控调节的全套配套设备,以种养结合的立体生态模式,实现零排放。

一养殖企业遭有关部门“双标”?800多万元或打水漂

新建的猪舍有先进的环保、节水、机械干清粪、自动化温控调节的全套配套设备,以种养结合的立体生态模式,实现零排放。

“拆旧保新”,欲复养却遭遇“双重标准”

曾先生说,在2017年2月,他们响应有关部门的号召,拆除了原位于禁养区的旧猪舍15幢约8500平方米,仅保留新建的五层现代化生猪养殖猪舍。2018年6月,南平市政府办发布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的通知》,对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的解限条件进行了明确。

一养殖企业遭有关部门“双标”?800多万元或打水漂

旧猪舍已被拆除

曾先生认为其公司达到该文件说明的解限条件。然而,该公司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年检却未再获得延平区农业农村局通过。这导致其公司至今未能营业,每年还要支付高昂的管理费及水电费来维护其新建的养殖猪舍。

曾先生说,此前他曾找过延平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原因,对方表示其公司位于当地政府列入的禁养区,已不能再进行生猪养殖。对此,曾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他说,他公司资质健全,养殖场也是按有关标准建设,而且有关部门已明确解限条件。

另一方面,在延平区官方发布的“延平区拟保留生猪规模养殖场名单”中,却有多家养殖场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且不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情况下仍然位列其中(简称“三无”)。他觉得有关单位是在执行“双重标准”。

一养殖企业遭有关部门“双标”?800多万元或打水漂

在“延平区拟保留生猪规模养殖场名单”中,有多家养殖场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且不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情况下仍然位列其中(标红线处)。

延平区农业农村局:该公司位于禁养区,不能复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延平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他告诉海都君,根据南平市2017年相关文件精神,曾先生的养殖企业位于该文件提到的禁养和应拆除区域。

而对于曾先生说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的通知》文件中提到的“明确解限条件”,他表示,由于曾先生未向该局备案“标准化升级改造竣工验收和环保竣工验收”,所以无法解除禁养,并说,即使其提交备案,由于其位于此前的禁养区,最终也不能恢复养殖。而这是否与该文件精神相背离,他表示无法作答。

延平区农业农村局的另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海都君,此前曾先生与有关部门签订协议,承诺不再新建猪舍养殖。而关于“延平区拟保留生猪规模养殖场名单”中,为何会有一些“三无”企业,他们并不清楚,并表示,相关标准应咨询延平区生态环境局。

延平区生态环境局:确有清栏状态的猪场位列名单中,具体标准无法告知。

随后海都君采访了延平区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人员,其中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确实有一些已经处于清栏状态的养猪场在该保留名单中,关于列入该保留名单的标准,情况比较复杂,区生态环境局无法单方面决定。至于该标准由谁制定,该负责人不愿多说。

经多方咨询,海都君在延平区政府办了解到,该保留名单是由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但是该部门目前已经解散,具体情况无从得知。

企业主将继续申诉

对于以上部门的回复,曾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而关于“与有关部门签订协议承诺不再养殖的说法“,曾先生说,当时是由于当地部门施加压力而被迫为之,如今既然已”解除限批“,他有权复养。据了解,目前该公司保留的养殖猪舍和设施已闲置多年,而有些股东为了维持生计,已外出打工,暂时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曾先生表示,他们将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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