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徹底“毀”了中國人,自作孽、不可活五馬分屍也不怨

中國歷史上曾有過許多次變法維新,最出名的莫過於商鞅變法。戰國時期,秦國地處雍州,所在位置十分偏僻、閉塞,被中原各國視為戎狄。商鞅變法之後,秦國一躍成為西部強國,諸侯畏懼,稱之為“虎狼之國”,而後秦始皇掃滅六國、完成統一大業。嚴格來講,商鞅變法才是秦國實現統一的最大功臣,因為他為秦國以後的富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然而商鞅後來的結局卻非常悲慘,秦孝公死後他四處逃亡,走投無路,最終被秦惠文王抓住,受了車裂之刑。臨行前行刑官對商鞅說:“你也算死得其所,五馬分屍正是你制定的刑法”,這種巧合簡直對商鞅來說簡直就是一種諷刺。

商鞅變法徹底“毀”了中國人,自作孽、不可活五馬分屍也不怨

崇尚武力。在當時的七國中,秦國處於荒涼的西北高原,物產稀少,靠遊牧和狩獵為生。秦國自立國之初,就沒有經歷過充分中原化的過程,長期與戎狄雜處,因此染上了濃烈的蠻夷氣質。草原文化中沒有民主觀念,沒有權利意識,以絕對服從為天職,具有高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上下一心,很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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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地位的隕落。春秋戰國時期的知識分子,大都是理想主義者,他們不迷信權威,也沒有思想禁區,以君王的師友自居,將自己的“道”凌駕於君王的“權”之上,合則留,不合則去。秦始皇的暴政,尤其是“焚書坑儒”,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見解,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連《詩》《書》等書也限期交出燒燬;禁止私學,殺死大批知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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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為人刻薄,胸襟又小,對於反對自己的人嚴厲打擊,從不手軟。商鞅立法的基本原則是“輕罪重刑”,連“棄灰於道者”也都實行黥刑,其理由是“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實際操作中卻是“網密而刑虐”

他背信棄義的另外一個表現就是利用和魏國公孫昂的友誼,將其欺騙到秦軍大營,然後趁魏國軍隊毫無防備之機,迅速出兵滅了魏國20萬大軍。靠著欺騙來的戰功,商鞅連升四級,一舉獲得最高爵位,還得到十五個邑的封賞,被稱為“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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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一方面給加速了中國古代歷史的發展,但是側面也拖延了中國向新世界前行的腳步,商鞅變法過於殘暴,對百姓和文人是毀滅性的打擊,所以他最終車裂而死也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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