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名下的房子怎樣轉給我才最省稅?

親屬名下的房子怎樣轉給我才最省稅?

一位大哥早上打電話給我,向我諮詢一個房產交易的涉稅問題,情況是這樣的。

這位大哥早年花了50萬元,給和姐姐住在一個城市的父母買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以姐姐名義買的,產權證上是姐姐的名字。姐姐名下只有這一套商品房。後來父母先後去世了。房子就空在那裡了。現在姐姐想把房子過戶給大哥,這就涉及到稅的問題,到底是正常交易省稅?還是直接贈與省稅?

我是這樣回覆的:這種過戶,別的稅都省不了,能省的只有個人所得稅,有三種方法可以解決,還都省稅。

第一種方法是,大姐直接以她的名義賣房,由於她名下只有一套房,又早已滿五唯一,交易時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只需要交契稅、印花稅等。賣房得款,大姐把現金直接贈與你,也不交個人所得稅。

第二種方法是,大姐直接把房子按市場價賣給你,你交完契稅、印花稅之後,給大姐交完房款後,大姐再把賣房款現金贈與你。這樣房子就以市場價過戶到你名下了,也沒有交個人所得稅。將來你再賣房子的時候,成本就是現在的市場價,即使再要交個人所得稅,成本放在這兒,也交不了多少。

第三種方法是,大姐現在把房子贈與你,按稅法,直系親屬之間房產贈與不用交個人所得稅,只交契稅、印花稅等,所以你也不用交個人所得稅。不過,等你再次想賣這套房子的時候,成本按當時大姐“購買”時的成本和你交過的稅費來計算,這樣你就要按再賣時的市場價格減去你獲得贈與時的房子成本之間的差價交20%的個人所得,那可能就交的多了。

至於大哥你準備採用哪種方法,還根據您的實際情況進行考慮,不能完全只從稅務的角度上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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