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初期,如何進行稅務籌劃(一)

“ 人的一生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和納稅”。作為現代稅收國家的公民,每個人都離不開稅,也逃避不了稅。但是,我們可以瞭解稅,並進行合理合法的規劃,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作為一名創業者,在創業初期,資金不充裕的情況下,進行稅務籌劃以達到節稅目的是非常有必要的,可能事先一個小的籌劃就會為自己省去一筆客觀的稅收。

(一)創業的載體選擇公司還是非公司?

按照我國現行的稅收政策,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只對投資者個人徵收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個人所得越高,稅率越高,稅率為5%、10%、20%、30%、35%,注意這裡的計稅基礎是生產經營所得,和計稅基礎為工資薪金所得不同);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若自然人通過分紅獲得公司的收益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因此,對於個人投資者準備設立無稅收優惠的企業來說,最好選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設立公司的話稅收較重。但是,小微企業可以享受許多的稅收優惠,對於規模較小的企業,設立公司的稅負可能更輕。

以上僅從稅收的角度考慮,個人投資創業者選擇設立什麼樣的企業當然也要考慮未來的發展規劃。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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