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充分理解了西方“民主、自由”的真諦


福特號航母的艦長“很不幸”,他“為兵請命”,的“方式”,不符合西方掌權者認可的邏輯,即使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也不可原諒,所以,他“下崗”了。

由此我想到了前段時間,美國開始應對新冠肺炎的時候,由副總統領銜,其主要任務之一:沒經過他的同意,誰也不能妄議新冠肺炎流行的具體情況,否則將追究責任。因為這會引起美國股市動盪,進而影響美國經濟,可能產生阻礙美國再次“偉大”的嚴重後果。實際上是怕影響總統連任。

記得前幾天,一個美國女護士僅僅公開說自己醫院的防護用品不夠,使得醫護人員感染了病毒,就因為她沒有保密意識,給醫院抹了黑,所以她“下崗”了。至於她說的是不是實話,醫務人員會不會由此被感染乃至失去生命,並不重要,因為對他們國家普通老百姓來說,自由的失去生命應該也包括在他們提倡的“民主、自由”的範疇。

因此,我理解了,在西方國家“民主、自由”是要看對象的 ,也就是我們中國經常說的要“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像中國這樣對任何人的命都關天,那是不行的。同樣,“民主、自由”也要分對象的,什麼樣的人該享受什麼樣的“民主、自由”,也是有規矩的。否則,那還不亂了套?我想中國人都知道:無規矩不成方圓,看來在這點上美國人的理解比我們要深刻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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