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西方國家極力標榜的“人權”與“民主”?

如何理解西方國家極力標榜的“人權”與“民主”?

(雖然美國槍擊案不時發生,很多無辜者因此遭遇不幸,但大眾要求禁槍的訴求卻難以得到回應。)

一些人總是鼓吹西方的民主、人權觀念,但是,嚴格來講,不論是“生而平等”還是“天賦人權”,都不過是西方社會的一種願望、一種想象。

從歷史上來看,一些不斷標榜“人權”“民主”的西方國家並不是這些理念的真正捍衛者,而是將其用於打擊與之意識形態不同的國家的政治手段。在人權問題上,資本主義工業革命之後大多數的時間裡,勞動者都在從事長時間的高強度勞動,身體受到嚴重的摧殘,壽命非常短暫。根據1840年的調查,英國利物浦工人的平均壽命為15歲,曼徹斯特工人的孩子57%以上不到五歲就死亡;以紡織廠女工為例,每天干活12-16小時,平均壽命17歲。但是,當時的資產階級對此視而不見,幾乎從來不提什麼人權概念。再如,資產階級在法國大革命時期提出的人權宣言,主要是針對資產階級和剝削者而言的,根本就沒有勞動者什麼事,甚至這個所謂“人”的概念裡,連女性都是被排除在外的;後來,法國有位女性,寫了一篇婦女人權宣言,結果她被送上斷頭臺。而現在西方資產階級頻提“人權”不過是作為指責包括中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手段。在民主問題上也是如此,冷戰時期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只說自己是自由國家、自由世界,基本不提“民主”這個詞彙。只是在蘇聯解體前後,西方才開始以“不民主”“專制”或者“威權”來攻擊與誣衊社會主義制度。

另外,一些西方國家和政客對“人權”“民主”的理解流於表面,且更傾向於保護富人和既得利益群體的利益。比如,在發展中國家的人權概念中,首先是生存權,生命權、生活權,還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避免戰爭傷害的權利。但是,這些人權的基本方面,西方國家是不屑於一提的。以美國為例,每年甚至幾乎每一天都在發生槍擊案件,有很多無辜者都因此遭遇不幸,儘管如此,美國槍支協會依然強詞奪理,表示美國人的擁槍權利不容置疑,面對大眾要求禁槍的訴求卻充耳不聞。在美國槍支協會背後的資產階級眼中,擁槍的權利遠遠大於普通百姓要求生命安全的權利。再如,一些西方國家的政客對民主概念的理解更為荒唐,他們認為,改變一個國家的所謂政治價值觀和選舉制度是國家興旺的關鍵,這樣的改變能在短期內解決這個國家存在的所有問題,這就相當於用喝涼水代替原來喝熱水的習慣,而且認為喝了這杯涼水,就比喝熱水要包治百病。但是,事實證明,曾經做此嘗試的東歐各國及其他的一些發展中國家,並未因此而迎來美好的未來,反而是不得不面對政局動盪、經濟停滯等一系列的災難。

可見,一些西方國家利用其在世界上所具有的話語權優勢,在 “人權”“民主”等概念的宣揚上沒少夾帶資產階級利益的私貨,因此,寄希望於他們能夠為世界帶來 “人權”“民主”的人可以醒醒了。

(參見:《胡懋仁:簡析西方的民主、人權價值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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