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一詞中國人與西方人認知的差異性

“民主”一詞在漢語中的結構是“主動"式,“民”是主語,“動"是謂語。“民主”的意思是“人民當家做主”的意思,這個更合乎乎中國普通百姓的意志。那麼歐美的“民主"是什麼意思呢?這個“民主”可不是不是中國“民主”的意思,而這個“民"並非指普通民眾,而是那些能的代表大資本家、大財閥以及各種既得利益集團利益的各黨派大大小小的政客們,普通大眾只是大小政客們陪襯,只是被政客們操弄的對象,說得好聽一點,普通民眾就是看錶演的看客,在臺上表演的是各政黨的政客,在臺下看熱鬧的是普通民眾,在表演即將落幕時就讓臺下的觀眾投票,把你的那張票投給自己心儀的“演員”,一旦投票完成,兩個戲團勝負已定,負者灰溜溜地下臺,等到四年後再上臺表演,勝者留在臺上彈冠相慶,分享勝利果實,觀眾曲終人散,生活又恢復了原樣,什麼也沒有改變。投票前政客們的各種許諾早已忘懷,看客們從不掛懷,早已習慣了政客們開出的“空頭支票"。

美歐式的“民主"各政黨除了拉選票時與“民"有關之外,就是投票與“民"有關了,再無“民”任何關係。中國的城市每個小區聘請的“物管公司”,如果其不履行進駐時的承諾,業主委員會有權解僱該物管公司(美國政府),可是美國的業主委員會(國會兩院)卻不會解僱“物管",為什麼?因為“物管”與“業主委員會"的成員都是代表極少數最富有“業主"利益的,他們只要能讓那極小數人滿意就行了,其他人是否滿意無關緊要。

以前西方國家的貴族、富人與政客是痛恨“民主"的,法國的“巴黎公社"、俄國的“十月革命”,曾經被視為“民主革命”,普通百姓選出的政府、議會通過一個決議就可把所有富人的財產沒收充公,成了大眾的共同財富,富豪一夜間變成窮人,甚至會因“民意”而淪為陪下囚,有的還生命難保。“民主”是那時貴族、官僚、富豪最恐懼的詞彙,真正的“民主"同樣讓現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客與豪們恐怖,他們最害怕“共產”,這是他們仇視“共產黨與社會主義制度”的真實原因。為何現在他們不怕“民主"了呢?難道其制度發生質的改變?沒有,是西方“理說家"與政客們給“民主”重新下了一個定義:兩黨競選輪流執政,普通民眾給政黨總統競選人投票,這就叫“民主”。其實稱謂變了,內容及形式一點沒變。這是毆美人總愛玩的文字遊戲,把禍害本國治安、殺人放火者稱為“暴恐分子",把別國內同類壞蛋贊為“民主鬥士”。但是無論怎麼改變其政體的稱謂,西方的“民主”絲毫未改變“民"不能做主的事實,改變不了其為極少數有權有錢的人服務效命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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