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9點,吳春紅涉嫌故意殺人案再審案件宣判,被羈押5611天后,吳春紅被改判無罪獲釋。我忽然又想起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冤殺案,使年僅19歲的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類案還有很多!司法權力一旦失去監管,審判將成為殺人的利器。還好,吳春紅活下來了!5611天的羈押讓他黑髮變白髮,早已耗盡青春,他的心中又是怎樣一個滋味兒,這隻有他個人知道。看來,我們依法治國的道路還很長,願正義不再遲到,更不會缺席!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原點之光 的文章 關鍵字: 正義 遲到 吳春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