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寶雞市作家協會了解到,為適應寶雞文學事業發展需要,激勵廣大作家尤其是青年作家的創作熱情,寶雞市作家協會決定啟動“六維•第二屆寶雞作家協會文學獎”徵集評選活動。
現將 “六維•第二屆寶雞作家協會文學獎”,徵集參評作品有關事項公佈如下:
一、評獎作者對象為我市(戶籍在寶雞,且在寶雞市地域內工作和生活)文學工作者,除文學新人獎之外,年齡不限。
二、評獎作品為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期間由國家批准出版發行的報紙、刊物、出版社發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可參評的文學作品: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以單篇作品或作品集參評;詩歌、散文雜文、以出版的詩集、散文雜文集參評;評論著述以單篇作品或作品集參評。
三、“六維•第二屆寶雞作家協會文學獎”設新人獎1人。凡在參評時年齡為40週歲以下,在參評規定期間正式發表、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的文學作品,單篇或作品集均可。獲過省、部級或省級以上文學期刊獎項的作家均可申報參評。申報新人獎者不再申報其他獎項。
四、“六維•第二屆寶雞作家協會文學獎”設榮譽獎。凡在本屆評獎規定年限內獲中宣部、中國作協和省委宣傳部、省作協主辦的正式獎項的文學作品,可授予寶雞文學獎榮譽獎,不再參加寶雞文學獎評獎。
五.評獎標準
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有機統一的原則。獲獎作品應具有深刻的思想內涵,有區別於他人的獨特個性,有鮮明的地域特色,有深刻反映現實的時代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書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作品,尤應予以關注。應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鼓勵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鼓勵在繼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和借鑑外國優秀文化成果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鼓勵具有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為人民大眾所喜聞樂見的作品。
六、申報辦法
採取由各縣區作協(文聯),相關協會、大專院校文學院團等團體單位推薦或由申報者直接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七、參評作品一式五份,須紙質書刊,註明參評“六維 第二屆寶雞作家協會文學獎”、作者身份及電話,並填寫“六維 第二屆寶雞作家協會文學獎”申報表”,送寄寶雞市作家協會(寶雞市西鳳路163號)。送寄時間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逾期無效。
聯繫人:郭鑑明,電話 13909173688
寶雞市作家協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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