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個人圍毆一人,掏刀亂刺一通造成對方傷亡若干,算正當防衛嗎?

江南小草2018


應該算正當防衛,而應按無限正當防衛,一個人處在那種情況下,只有有什麼利用的武器、工具拿起奮力搏鬥,才有一線生的希望,或是隻考慮拼命到底,那顧得那麼多,也是一種本能的反應。所以應算正當防衛。


老夫常談


這個問題,如果有人攻擊你,你最好是站著捱打。如果你沒有被打死,你可以事後報警。

如果你膽敢反抗打死打傷了人,那你基本就是防衛過當,判刑坐牢。

在中國不要談論正當防衛。

根據江蘇省檢察院的官方媒體公佈的內容來看,100個正當防衛案件,法院最終只承認了四個是正當防衛。

這意味著 ,如果你面臨被歹徒毆打或者被殺的情況,如果你反抗,你有,96%的概率,成為防衛過當,會被判刑坐牢。

所以我的建議是,如果你遇到危險,能跑就跑,實在跑不掉就捱打。

如果你沒有被打死,你可以事後報警。

如果你被歹徒打死了,那也沒事,20年後你又是一條好漢。

文 丨 屠龍有術



屠龍有術


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涉及的四個案例均為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的案件,社會普遍關注的於海明正當防衛案入選其中。

別人拿刀正在砍你時,你可以無限反擊:最高檢明確正當防衛界限

文章以四個案例結合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的答記者問,向外界清晰傳達當前我國司法實踐中正當防衛的界限在哪裡。

最高檢下發的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分別是

➤ 陳某正當防衛案(檢例第45號)

➤ 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檢例第46號)

➤ 於海明正當防衛案(檢例第47號)

➤ 侯秋雨正當防衛案(檢例第48號)

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介紹說——

近幾年,正當防衛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起因雖是孤立個案,但卻反映了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的普遍訴求。對此,明確正當防衛的界限標準,回應群眾關切,是當前司法機關一項突出和緊迫的任務。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專門闡釋正當防衛的界限和把握標準,進一步明確對正當防衛權的保護,積極解決正當防衛適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檢察機關提供司法辦案參考。

最高檢深入分析了四起案例的前因後果和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根據媒體報道,最高檢長文的重點內容包括:

1.預知有人意圖傷害自己,隨身攜帶刀及其他防身武器的不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

以最常見的醫患糾紛為例。

假設醫生A因為醫療糾紛被患者家屬B騷擾,B在騷擾中提到要傷害A,A認為這種威脅是實際存在而非空穴來風,所以A在工作期間隨身攜帶刀具或者棍棒之類的硬物,後來B真的兌現威脅,對A進行人身傷害,這時A拿出隨身攜帶的武器將B擊傷甚至擊斃。

這種情況下在以往極大概率被認定為“防衛過當”。

而最高檢在本篇長文中表達的意見是,A的做法本身不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只要B確實存在“行兇”的事實,則A也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2.別人拿刀砍你, 你可以勇敢的拿刀砍回去。

在原來的司法實踐中主要比對雙方的傷勢是否均等,如果防衛一方的傷勢明顯輕於加害一方,則極有可能被認定為防衛過當。

比如有歹徒A持刀砍無辜路人B,B奪下刀子對A連捅三刀致其當場死亡。以往會被認定防衛過當。最高檢新的解釋原則是,不以結果論防衛是否過當,而是以暴力手段論,只要暴力手段對等就可以認定正當防衛。

所以歹徒A刀砍路人B,路人B用刀回捅歹徒A,暴力手段對等,哪怕結果嚴重不對等,也認定正當防衛。

不過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歹徒A只是給你兩個飛腿,你回身掏出一把匕首把他刺個對穿還是不行的,暴力手段要對等,也就是說對方採用什麼級別的暴力,你才能回以什麼級別的暴力,這一點很關鍵。

3.別人拿刀砍你,你奪下刀砍回去,砍著砍著對方跑了,你覺得不安全可以繼續追著砍。

這個案例很經典,就是不久前發生的江蘇崑山“社會我龍哥”被於海明奪刀砍死案。

當時“社會我龍哥”拿著刀舞舞喳喳的威脅要砍於海明,由於平時疏於訓練刀法,導致傢伙意外失手落地,於海明眼疾手快把龍哥丟棄的刀撿起砍回去,龍哥撒腿就跑,奈何酒色掏虛了身子,被於海明追上掀翻在地,亂刀擊殺。

警方最初認定於海明拾刀在手後,龍哥已經失去了繼續加害的能力,於海明的做法有防衛過當嫌疑,但在檢方的幫助下於海明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理由就是於海明認為龍哥跑回車裡沒準還要拿槍換炮,所以追上去砍的幾刀是因為自覺不安全,屬於正當防衛。

這個案例的正面意義在於,今後正當防衛的時長可以大大提升了,直到行兇者遠離現場或完全不能對受害者構成威脅,正當防衛的合理性才算解除。

4.只要加害方表現出行兇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經行兇進行防衛。

舉例說明,江湖大哥A拿著砍山刀堵在門口威脅B,說B不如何如何就要弄死B,並且拿刀子在B的面前比比劃劃,甚至用刀背觸碰了B敏感的肌膚,也許這時候江湖大哥A只是想嚇唬嚇唬B,並沒想真的砍人,如果是以往,B直接奪下江湖大哥A的刀把A砍翻,這極有可能被認為防衛過當或者是故意傷害。

但今後這就是正當防衛,因為B處在實質性的人身傷害威脅下,他並不需要揣摩A的真實目的就可以實施防衛。

在長文末尾,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指出,一些地方正當防衛制度實際“沉睡”,但中國關於正當防衛的立法其實已經比較完整,所以在實踐中需要樹立正確理念,正確貫徹執行,強化責任擔當,激活正當防衛制度,彰顯依法防衛者優先保護理念。

孫謙認為,激活防衛制度可以警示惡意滋事者,讓公民敢於行使正當防衛權,保證公民面對兇殘暴徒時無需畏手畏腳。

不過副檢察長也提醒大家,充分行使正當防衛權不等於“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制不正”,所以在發生社會矛盾時濫用武力不是正當防衛。

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指出,一些地方正當防衛制度實際“沉睡”,但中國關於正當防衛的立法其實已經比較完整,所以在實踐中需要樹立正確理念,正確貫徹執行,強化責任擔當,激活正當防衛制度,彰顯依法防衛者優先保護理念。

孫謙認為,激活防衛制度可以警示惡意滋事者,讓公民敢於行使正當防衛權,保證公民面對兇殘暴徒時無需畏手畏腳。

不過副檢察長也提醒大家,充分行使正當防衛權不等於“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制不正”,所以在發生社會矛盾時濫用武力不是正當防衛。


天悅CLZ


如果是2o個人挑性一個人,如果不拿刀zo個人必將一個人打死,而法不壓眾還找不著真兇,所以拿刀是對了,正當還手,


用戶2065094635157


你說這話的意思是人多就是圍毆,你就可以用刀傷人了,那我也說一個你聽聽算正當防衛嗎?一百個人和我一個人打架,我指定打不過,於是我就拿了一把衝鋒槍,我一頓狂掃,終於把這一百人消滅了,你說我是正當防衛嗎?如果是,以後就用原子彈了。那就不算正當防衛了,只能是屠殺了,而你說的正是這樣的一個事列呀,人多你就拿刀,所以不可能是正當防衛呀,否則我們就無法界定誰是好人壞人了,打不過都會動刀動槍了,你說是吧。



打開我的小宇宙


看過甄子丹的武俠麼?那裡武藝高裝瘋賣傻,殺了人,別人看不出來是故意的,按現在的法律可以定義為正當防衛。 現實中別人主動攻擊你,誤打誤撞傷害別人的概率極小,但凡主動反擊,都不是正當防衛。你可能要問崑山龍哥的案例呢,說實話,不是網絡輿論施壓,那個案子正常不會界定為正當防衛的。 有人說不公平,但是公平是相對的,因為我們看到聽到的所謂事實也是相對的。 否則有會出現想要故意殺人的卻設計成正當防衛的陷阱。


天生小旦克


起因是啥?是持刀者有預謀挑釁被二十人毆打然後反殺的話,持刀者的行為屬於謀殺啵。如果是持刀者無辜被二十人毆打,隨手在周圍找到刀反殺的情況下屬於自衛。


猴子請我來圍觀逗逼的


掏刀就屬於攜帶刀具、有預謀攻擊。不屬於防衛更談不上正當。假設被人圍毆,撿起硬物打傷人或搶對方攜帶武器。就是正當防衛。例如某哥被反殺、全世界都知道是正當防衛一樣一樣嘀!


䫒朲


正當防衛


北斗星我是雙魚座


必須是正當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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