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上,爲制止搶方向盤的人而進行攻擊,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厚德勤思敏行


提出這個問題非常及時。仔細閱讀。若想回答準確。必須著眼細節。

一,有必要再提出‘’誰是正當防衛的主體‘’?

我認為。A,正在駕駛公交車的司機。B,當時車中全體乘客。

二,行駛中的公交車。有人來搶方向盤。為阻止搶方向盤的人目的得逞而進行反攻擊。屬於正當防衛。正當防衛主體如上所述是司機和乘客。

三,行駛的公交車中。正當防衛的侷限性或稱之為正當防衛的時效性(有待商榷)

眾所周知。行駛中的公交車。操作失誤必然直接造成交通事故或人員傷亡。這是公交車特殊崗位責任決定的。要求受到侵害的司機。必須在確保乘客人身安全前提下。對搶奪方向盤的人予以反擊。在此之前只能高喊求助乘客。司機必須牢牢掌握方向盤。如不這樣。忽視或放任方向盤的有效制動。將失去對機動車這一‘’馬路殺手‘’的控制。勢必釀成更大範圍的侵害。受侵害的不僅僅是司機一個人了。這次重慶客車墜江慘案。足以證明這一點。

在這一特定情況下。司機受委屈甚至受傷害。為了保全乘客生命安全。這是不得已而為之。寫到這裡。真心敬佩公交車所有司機。你們辛苦不易。眾所周知。大客司機駕駛證都是最高級別的‘’A1‘’。

四,反擊搶奪方向盤。正當防衛主體第二責任人乘客。有權選擇適當時機制止侵害人侵害。什麼是‘’適當時機‘’?如何選擇時機?前提也必須不影響司機正常駕駛。這一點說句老實話。也是真不好界定和掌握。因為突發情況。瞬息萬變。這其中包括天時地利人和。說到了根子就是運氣。

綜上所述。痛定思痛。從血的教訓中總結經驗。並制定相應法律法規。非常必要。但必須審慎。


宇宙之光a


這叫見義勇為,是非常正當的行為,全車乘客都會感謝你的。

比如之前有類似的事情,也是一乘客非要高速路下車,在被司機拒絕後,乘客就搶奪了司機的方向盤。

這時候一男子英勇的給了搶方向盤的人一腳

然後把搶方向盤的男子踹開後,一頓猛揍

最後司機馬上靠邊停車,報警。男子被警方帶走,事情圓滿結束。

這個打人的男子,從法律上來說,搶奪方向盤屬於非常危險的行為,面對如此緊急的狀況,為了維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一腳過去,非常正當並且正義,值得稱讚。

因此,當以後遇見這樣搶奪方向盤,這種典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請放心大膽的踢過去,說難聽踢不壞的,踢不死人的。

早說各地搶奪方向盤真不是個例,就這22路都發生過幾次了。

一旦搶方向盤就屬於犯罪

法律上,公交車上搶奪方向盤本來就是屬於典型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該罪即使沒有造成後果,也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造成重傷甚至死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因此可以這麼理解,當乘客搶奪方向盤時,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就已經至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為什麼如此懲處,依然有人搶方向盤呢

個人認為,主要是因為法制意識真的太淡薄,又太不瞭解後果,加上性格自私,賴皮成習慣

就沒想過自己這樣的舉措會帶來什麼的危害。總以為自己撒潑,鬧鬧,這個世界就可以為自己服務

她不知道後果,她以為她的鬧騰是別人的逆來順受,或者嫌棄麻煩的妥協。

所以我真心希望通過這個事情,能夠徹底杜絕此類情況出現。

讓有這樣心理狀態的人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要慣著你,你坐出租都沒法想在哪停就在哪停,還得看交規,更別說公交。

再說搶奪方向盤,你自己想死也別這樣禍害別人,要知道這個行為,帶來的後果就是。

你自己也很容易死掉,沒死掉也是坐牢,並且你死了後你的家屬這輩子也沒臉見人,你的遺產也會用來賠償他人,你就是一個罪人

想下這個後果,還會去做搶方向盤這樣的蠢事嗎


廖彩琳律師


現在太多的法律不規範,而一些黑心律師法官鑽這些孔子,導致很多正義得不到回報。被蓋上故意傷害。

比如路上遇到一隻瘋狗撕咬小學生,一小夥拿磚頭一下砸斷狗腿救了小學生。狗主人起訴小夥要求賠償狗的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而最後法官判小夥賠狗主人若干錢,而小學生家長卻只問要了狂犬疫苗的錢,不管小夥子是否受到損害。法官認為小夥子雖然救了小孩,但也使狗斷腿造成狗主人精神傷害。

現在為什麼好多人見了小偷都不敢說?因為怕被報復。公交車上事非多,有次上省城坐公交,問了幾個人問路,沒一個回答,不是說不知道就是愛理不理的。

今天看了很多新聞,都是搶方向盤的,司機最正確的方式就是靠邊停車報警。而其他乘客最好的方式就是拉架,當然情急之下揍他一頓也行,解決車輛行駛安全。即使遇到了無良法官,你至少保了一條命。

在法律角度上你揍正在搶方向盤的乘客屬於緊急終止危害公共安全行為。

所以說:該出手時就出手,風風火火闖九州。😄😄😄


彩虹人生精彩


...在中國見義勇為代價太難太大,當時如果後邊一乘客猛擊打司機女子,不慎將女子致慘或致死了,司機,公交,車上人全..安全了,可是這名乘客按現在的法律習慣判決,乘客只能等著賠償坐牢!不是好人怕惡人,而是好人怕法律,許多時候連自已還擊都縮手縮腳,怕一不小心防衛過當,故意傷害了!政府部門先找一下那個曾經一腳踹下打公交司機的“一腳哥",給予重獎宣傳一下,讓更多的人敢於站出該出腳時敢出腳,


啄木鳥165453725


不只是正當防衛,並且還幫助其他乘客防衛!

2O18年1O月28號重慶長江二橋發生公交慘案完全可以避免的,當時如果有其他乘客來勸阻或者強行將女乘客拉走,這一切的結果都不一樣了。 ,

事故的主要責任,我個人分析公交車師機佔百分之八十責任?其一、當時完全有時間踩剎車,但剎車燈沒亮過,其二、方向盤不但沒有回位,並且往逆行方向死裡打,因為當時時速每小時只有55公里,只要一秒的時間。憤怒之下將公交車開往長江,來個同歸於盡,但是傷害了無辜的十五個的家庭。正常思維的師機想不到車子會開往哪裡嗎?證明這個師機沒有男人的風度,首先女乘客罵幾下就不應該答理她,後來女乘客更不會動手打人,因為她不是瘋子?之所以說公交師機沒有嘗試過海闊天空的味道。

慘案的起因女乘客是關鍵,沒有無理取鬧也不會結束自己的生命,甚至害了更多人?之所以做人要從小學起,什麼是人生觀,價值觀,生命觀!百分之二十的責任是跑不掉的。

今天的主題是為制止搶方向盤的人而進行攻擊,是否屬於正當防衛?5哥一回答是完全屬於正當防衛,並且還幫助了他人防衛?這叫功上加功,獎中有獎。因為中國是人口大國,像這樣的女乘客國內有很多,需要全社會的力量,才能避免悲劇少發生…男同胞們為了生命觀,哪怕是觸犯了法律,該出手勢就出手。(你們還記得湖南的公交車上的一腳嗎?)即使你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心安理得,因為你挽救了多少生命?

5哥一個人想法:將來是否對公共交通工具操作人員來個素質考核,甚至與家人掛鉤。如對他人生命不顧的,家人有連帶責任。

各位:尊重他人愛惜生命等於愛了家人!

死者不知,在者難熬。





5哥一軍事愛好創作者


不要為難,更加不要為是不是正當防衛而猶豫不決。

在高速行駛的車上去搶奪方向盤,是致全車人生命安全而不顧,不去制止,就是漠視自己以及全車人的生命安全。

今天看了重慶公交車視頻,真是觸目驚心。聽說乘客辱罵司機五六個站了,整個車裡面就沒有人毫不猶豫的站出來制止。是不是怕不是“正當防衛”,已經不知道了。


今天也看了湖南大巴上的那一腳風采,看了都提氣。如果重慶那個公交車上也有一個這樣的英雄,飛起一腳踢她個七葷八素的,整車人都被救了。就算那些糾纏不清的所謂“法律專家”們要挑刺,要找毛病,要“支持民事賠償”,那又怎麼樣?這是大善之舉,有福報的。

我今天就看到了一些雜音,一些人在扯司機“涉嫌犯罪”,有點鬱悶。

短短的視頻裡面看得明明白白,在婦女用手機砸司機的太陽穴過程中,公交車已經跨越了中線(視頻圖像可以證明)。當司機回過頭來,估計看到了前方來車,於是把方向盤往左打滿,企圖減少衝擊力(把紅色轎車撞了掉頭可以證明)。但是在婦女吵鬧、擊打太陽穴造成的懵懂過程,他沒有意識到人在橋上,於是公交車就直衝橋下了(視頻裡面司機最後說“背了”可以證明!)。

連這個都有人睜眼說瞎話,就是要給司機一些責任,甚至還造出來司機故意的說法。所以,就算是槓槓的正當防衛,總會有專家跳出來挑毛病,找問題,就是要束縛正當防衛的手腳。社會是多元的,暫時沒辦法。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在生命安全面前,是不是“正當防衛”其實無關緊要,先救整車人,再來釐清責任。法律界總會有一些人會造出一些明顯不對的說辭來混淆視聽,用以達到某些人特意聘請他們的目的。

走歪了的路一定會矯正,是不是正當防衛大家都心知肚明,重慶這個慘劇已經告訴大家,“正當防衛”就是不假思索、不顧後果的制止犯罪的舉動。當事到臨頭,背誦法律條文,仔細研判是否合規,沒有足夠的把握不出手,是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的。


老龔說勢


看著好累。她沒有搶方向盤,沒有搶,沒有搶,她是罵司機,司機罵她,她打司機,司機還手,她罵司機,司機賭氣,方向盤都打一圈多了,故意的,看不明白嗎?我的天腦子都去哪裡了?


彎彎的陡彎


我覺得當今社會輿論和規定對服務業從業人員不公!為什麼別人對你進行毆打,你卻不能還擊?只能一味地忍耐,人人欺負?一旦有反抗,哪怕是正當的、沒有絲毫過分的反抗,也會得到開除、停職、調離等處罰。這樣才使有些人敢肆無忌憚!

試想:如果是一個普通乘客,她敢肆無忌憚地上手就打嗎?他不擔心一巴掌給他拍死嗎?可見當今輿論有點太偏袒所謂的老年弱勢群體了!

正義是要講道理!無論年長年少,也無論是百姓還是職員!不能讓老年人受欺負,也不能讓老年人耍無賴!不能讓官員橫行跋扈,也不能讓官員們總吃啞巴虧!


西域孤狼67


說公交車司機故意造事的人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作為一個普通人,談談自己的感想,首先在公交車上連和司機聊天都是禁止的,更別提動手打司機。其次動手的人是用物品擊打公交車司機頭部,並且聽聲音擊打力度並不輕。

公交車司機工作量其實非常大,工作時間特別長,大多數公交車司機由於長時間工作其實身體情況並不好(有很多公交車司機猝死案例)。在身體狀況不好的情況下,被人突然擊打頭部,出現短暫的暈眩和短暫無意識的情況是非常常見的(相信很多人有過這樣的體驗),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了這個悲劇。

認為公交車司機故意造事,懲罰打人者的概率非常低,第一,可以開公交車的司機都是駕駛技術過硬的司機,對路面及周邊的環境都認識的很清楚,在橋上,速度50公里的情況下,有經驗的司機是一定不會冒險的。第二,公交車司機的年紀不小,不是一個容易衝動的年紀,他也有家人需要他照顧,不太具備衝動造事的可能。三,公交車司機每天見到遇到的人非常多,碰到不講理的人可能比正常人多,心理素質應該不錯,不會因為這個是至全車人的生命於不顧。所以我認為公交車司機是無辜的。

相反打人的女人就不是這麼一會事了,一個女人敢先動手打一個男人,,可見平時她是一個什麼德行的女人,真動手她可以打贏幾個成年男人,打人家一下,人家不和她計較,轉身她走了,害以為自己佔了便宜,這次不只是她,還害了其他14個人,迫害多少個家庭。

所以我建議受害者家屬向打人的女人家屬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用她個人財產來作為民事賠償。


xiaolei71326257


這個事件女乘客是肇事者,司機是無辜者。無論你是否過站,也是你個人的錯。司機無過錯。司機的還擊是正當防衛,不視互毆。所以新聞報道上說顧客與司機互毆是典型的顛倒黑白的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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