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一家親並非大唐王朝的真面目,唐朝對胡人其實立了很多規矩!

從古至今,許多不同地域之間都會出現一個共有的問題——地域歧視,根據歷史記載,即便是在我國,地域歧視也經常發生。那麼在唐朝,在那個胡漢一家親的時代,有沒有地域其實呢?答案是,有!

胡漢一家親並非大唐王朝的真面目,唐朝對胡人其實立了很多規矩!

一、回紇諸胡在京師者,各服其服,不得效仿華人

根據歷史記載,在唐時,胡人與漢人之間的相處模式是十分值得考究的。在當時那個年代唐朝盛世享譽各地,同時也吸引了各種各樣的“外國人”前來觀摩學習。

但是面對越來越多的外國人一向崇尚包容的唐朝,在這時卻發佈了一些令人費解的“禁令”。例如唐朝政府頒佈詔令規定“回紇諸…….各服其服……嚴禁效仿華人”,此條禁令一出立馬引來了各種各樣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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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眾人也漸漸明白統治者如此下令的原因,胡人在當時來說屬於“外國人”,崇洋媚外輕則破壞民族自尊心,重則威脅國家凝聚力。如此看來,唐朝時期實行這一制度也是有據可依的。

二、嚴厲禁止胡人“誘娶”漢人婦女為妻妾

在當時除了西域胡人之外,來自東面的倭人,高麗人(新羅、百濟)都來到大唐學習、求官、經商,但是在大唐有一條規定就是針對與他們的,那就是不準唐人女子與這些胡人通婚,違者重罰女子及其家人。對此唐王朝極為重視,並將制定在法律之內,視此等事為國防安全一般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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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倒是也可以理解,為什麼?因為大唐在當時是一個超級大國,無論經濟、軍事、文化舉世難逢敵手,這些國家的人都要比漢人錯一籌。除此之外,現在為止漢人萬千人民依然以血脈親情進行維繫的、一家,在當時的社會觀念中漢人子女嫁與胡人,完全是自貶身價,也給了別的胡人加入大唐的機會了。

如果外來居民娶了漢族婦女為妻,或者是納漢族婦女為妾的話,他必須留在唐朝境內,絕對不允許返回其故土,這在當時是完全禁止的。這是一道詔令中規定的目的主要是保護漢族婦女,避免她們與外國使臣及其隨從之間的臨時婚姻——這些人在離家外出期間,需要利用這種露水姻緣來得到一時的滿足。

對於下嫁遊牧部落酋領的唐朝公主來說,這種規定當然是不適用的。皇室公主毫無怨言地被送往草原地區,她未來的丈夫與唐朝的關係是否友好,對唐朝的政策來說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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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於外來商業往來態度模稜兩可

唐朝自身非常強大,所以自然而然就會對其他的外來文化有一種藐視的感覺,這很正常!但是唐朝雖然藐視外來文化,但卻不去排斥拒絕外來文化,相反他比較歡迎這些外來的人走進唐朝切身的感受一下唐朝的強大。

所以有唐一代,特別是盛唐時期,唐朝的對外交流非常的頻繁和廣泛,特備是西域和日本,這才是真正的強大!同樣,面對商業往來時唐朝的態度也就模稜兩可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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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商業貿易與政治的羈絆一直是形影不離。這不僅僅是國民的生活幸福感是否能夠提升,還關係到一個國家的經濟是否被國家掌控。對於國內的必需品,例如鹽、鐵、錢更甚至是酒和其他日用消費品都是被政府實行壟斷政策,這樣整個國家的經濟命脈就牢牢掌控在政府的手中。其中包括在廣州設立的“市舶使”,這個職位就是在這種環境下所產生的

根據歷史的記載,“市舶使”主要負責購買朝廷想要控制的所有的進口貨物(特別是朝廷或者是受到朝廷寵信的集團所需要的進口貨),防止走私,並且要遵循壟斷國內貨物的老皇曆來壟斷進口貨。也正因為如此唐朝時期政府對外來商業的態度一直可以說是模稜兩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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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來說當時的唐朝雖然經濟總體而言世界第一,但是是因為地大物博,而且重農抑商禁止市坊外的集市,所以比起宋朝就差多了。這也是為什麼大唐盛世曇花一現的的主要原因之一,小夥伴們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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