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购买二手房贷款期限由原先的最长20年调整为最长30年

据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消息,今天(4月1日)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根据新办法,购买二手房贷款期限,由原先的最长20年调整为最 长30年,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35年调整为不超过50年,且不超过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定额,由原先的每户最 高15万上调至20万。

据了解,这些政策的微调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建房成本等的变化,作出的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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