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0年後,還可以要回當時的婚內共同財產嗎?

阿允姐


對於離婚時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都有權訴請進行分割,而不受兩年的訴訟時效的限制。主要理由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看:

1.夫妻共有財產製是典型的共同共有。我國《物權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

2.法律規定

如果一對夫妻沒有實行約定財產製,那麼按照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未被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等均為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夫妻應當協商分割共同財產。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分割。

3.離婚10年後就算是還能夠請求重新分配財產,但在執行起來也是會有一定的難度,必須要有掌握相關的證據,才能夠在離婚的時候達成自己的訴求。離婚年後想要重新分配財產怎麼做,在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應該要積極找律師幫忙。


90後北瓜


你和前夫共同生活了三年,當初是你提出的離婚,為了擺脫他你選擇了淨身出戶,也是你自己願意的,而且在一起三年時間也沒有多少共同財產,他在北京買房是跟你離婚後買的,屬於他個人財產。跟你沒有什麼關聯,法律也不會支持你分割前夫的財產,所以你不能分割你以前的共同財產。不要你現在混得不好想到你前夫那撈點,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爐香。既然自己選擇這條路就一值堅持走下去,這是我給你提的建議,希望能幫助你。


本色男人老謝


我覺得不可能了,通過法律也有點為時較晚畢竟時間太長了,還有你手裡還有什麼憑據可以說服法律或者私人請來的調解人?


鐵素


我的關注點是他不能生育居然還有孩子



任何的可能


不可以 ,第一既然選擇淨身出戶就不應再去互相糾纏。第二,已經過去十年,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再起訴也是沒有用的


花兒與手槍


法律上估計行不通了 人道主義上估計還存在那麼一點點可能吧


人與心之間


這個不清楚。


皮匠四雜談


不能,過了訴訟時效!


賀華說保險


不可以,。


十八有十八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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