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每个月都要上25.5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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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是可以随公司的需求调整的,只是不会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想知道公司的要求合不合法,我们必须知道一些基本概念。

一、综合工时制的概念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实行综合加班计时制,必须经劳动部门批准。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综合工时制适用于什么行业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三、综合工时制中工时的计算方法: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四、综合工时制中工资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V小强


综合计时工作制要看周期的,如以月度为周期的,月总工时超过(20.83x8)186.64小时的,超出工时算加班,按1.5倍支付加班费。如以季度、半年、年为周期的,以此类推。

在周期内,企业可根据经营需安排具体的工作时间,只要不超过总工时即可。


大言君聊劳动法


不正确。

按照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标准,全年2000小时的工作时间。这样计算下来,全年平均每月可以拿到底薪的工作日为20.83天。

超过2000小时的部分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按照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1.5倍计算加班工资。

对于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有何要求?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约定的基数可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特别强调两点:一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由企业申请,报人社部门批准。二是企业安排工作的时间,应该与标准工时制大体相当,必须保证员工的休息权。


吴律师说劳动法


不能超过法定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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