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法院:三“封”促案件順利執結

“魯法官,這下我的房子、銀行卡賬戶、公積金賬戶能解封了嗎?‘老賴’榜和限制高消費也能給我取消了嗎?我真是有急事,這些措施對我的影響太大了,請你們一定要儘快解除。”近日,在汝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當場履行完畢,當事人史某就迫不及待得問著法院。

據瞭解,汝州市法院疫情期間執行工作不放鬆,“線上線下”雙查控,及時採取“失信限高”,確保案件順利執結,有效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線上查控第一“封”。陳某申請強制執行史某合同糾紛一案進入執行程序後,案件承辦團隊通過線上聯合查控系統,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資金、支付寶、微信、股票、保險賬戶等進行查控,並限額凍結了被執行人賬戶資金。

線下查控第二“封”。通過線上系統查詢,以及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被執行人房產信息和公積金等信息後,辦案團隊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後,迅速到不動產登記機構和公積金中心,將被執行人的房產和公積金進行了查封凍結。

“失信限高”第三“封”。線上線下查控後,被執行人仍未履行到期債務,辦案團隊依法將被執行人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並下達限制消費令,對被執行人的高消費進行限制,其支付寶、微信等相關功能、辦理銀行授信、乘坐飛機高鐵動車以及子女就讀名校、參軍就業等受到影響。

最終,迫於汝州法院“三封”的壓力,被執行人史某主動和承辦法官聯繫,主動溝通求“解封”,並表示願意馬上支付案件欠款。

“疫情期間,我們法院執行工作不停歇,我們一直對當事人勸誡,一定要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及時主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否則,三封’措施若是還不夠,後面四‘封’、五‘封’接續等著,最後還會配一副閃亮的手銬。”汝州市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

。(汝州市委宣傳部 崔高陽 楊松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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