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香銅臭被曝抄襲刑拘,那些年我喜歡過的人們,都怎麼了?

這些年一直不敢明目張膽的表達喜歡。

讀高中時稍微看上了幾件漢服,覺得這麼美麗,單純想穿上臭美。可內心裡愛的那款還沒開始攢錢,就爆發了山正之爭,爭吵之激烈讓我只敢半夜翻淘寶時偶爾看看那些不知山正的漢服流哈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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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是絕對不敢買的,穿也同樣不敢穿在身上。我的喜歡是不足以與輿論正確相抗衡的,這是我一個學傳播學學生的清醒自我認知。而且我是個懶人,也不願意攪和進去這些明知有爭議的事情。

後來愛上了幾首花粥的歌,盜將行和出山才偷偷在耳機裡循環百遍,剛剛和室友推薦,花粥也被爆出抄襲之類的消息。空間朋友圈是不敢明言“我曾經循環花粥抄襲的歌曲到半夜”之類表態的句子了。後來的孰是孰非對我一個路人來說太過複雜,也不願深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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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轉頭想著,歌聽不得了,衣服穿不得了,看看小視頻吧。偶爾刷到,覺得芋頭的美食視頻挺有意思,挨個看完菜沒學幾個,口頭禪倒是學了個全。跟男友說再見都不自覺是芋頭“拜拜”的語氣。後來芋頭也被爆抄襲,視頻風格剪輯節奏啥的,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問。只是偶爾看個視頻,所有的評論和彈幕都是兩方撕來扯去,尋個樂兒的初心也丟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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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半年被推薦,喜歡上了墨香銅臭的幾本書,看著主角被虐自己跟著哭,主角樂呵自己半夜也笑,本以為這次的喜歡應該可以安穩下去了吧。直到後來小說被改編影視劇,評分低開高走,我仍然沒意識到有什麼問題。那問題最大也不過是劇粉和原著粉的小矛盾嘛,結果墨香被爆刑拘抄襲之類的,手欠點開微博一瞅,好傢伙,又撕扯上了。

這年頭,喜歡一件大家都喜歡的東西,我尋思著應該沒啥毛病,可為什麼總是看上一個倒黴一個呢?

或許我是沒有自己態度跟立場的那類路人,喜歡的東西有難分真假的負面新聞了,幫著這頭懟自己喜歡過的人,我覺得開不了口。可幫著那頭說自己喜歡的沒錯,我又覺得證據也不夠充分。況且對於自己網上能不能舌戰群儒的能力,我也頗有自知之明。我能做的,只是在亂站開始之前早早退出戰場,收拾好自己的喜歡,找下一家倒黴催的被我看上的去。

你要說真情實感喜歡的被人證實是假的,被推倒時,我的心裡不難受,這是假的。無論是漢服,花粥,芋頭,還是墨香銅臭,我都曾淋漓盡致得喜歡過,可我的能力不允許我為爭論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說話。

我能做的,對雙方都好的,就是像從來沒喜歡過一樣,默默地捲鋪蓋走人。

喜歡魔道和花粥的時候,它們都還沒那麼人盡皆知,我也曾不知輕重得在公共平臺表達過我的欣賞。如今想來,或許朋友裡不喜歡這些的早早把我屏蔽了,覺得跟我一糊塗人扯抄襲人品之類的也沒啥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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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我想起來早年剛讀大學時,周邊的餐館店鋪,我愛吃哪一家,哪一家不出兩個月就肯定轉租或者搬走。當時就覺得自己點兒背,如今想來,難道是什麼特殊的體質,喜歡啥,啥就必定有撕扯爭吵?

若真是這樣,我現在該擔心擔心我的對象,以防著世事無常。

但是我眼光不好嗎?我翻來覆去,確信著自己喜歡的並不是十惡不赦的東西,尤其作為路人,不瞭解下這個好吃的蛋的母雞品質如何,我只是愛吃這個好吃的蛋,應該是沒有原罪的。

畢竟以我的小心翼翼,對著這蛋開啃前,我還認真環顧四周,確認過大半的食客都對這蛋是肯定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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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後再不敢喜歡什麼了,喜歡的東西被實錘負面消息是一件比從來就不喜歡還要難受的事情。明明是看著那池子水清,魚兒漂亮才悄悄伸下去一隻腳,想不驚動所有人地靜靜欣賞,怎麼後來就都是一片渾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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