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家=情!

買房是普通人一輩子的大事,和結婚、生子、考學看齊。房就意味著家,家就意味著踏實,後面有一連串好的想象。這幾天看了《安家》這部電視劇,感覺又回到以前在售樓部上班的日子,溫馨又感動。

在售樓部幾年,見了很多客戶,看了很多人情世故。我是做銷售助理的,就是客戶買了房,我要給辦理一系列的後續手續,基本上手續辦完,和這個客戶就沒有交集了。但是我怎麼也沒想到我會和其中一個客戶因為一場錯誤,不‘打’不相識。

房=家=情!

2013年的快入夏的時候,一天傍晚,銷售員接待了一位大爺,一位不是普通大爺的大爺。看中一套120平的房,一般人看中房以後,就是大概問一下,交房日期、貸款、水、電、天然氣,或者找找認識人申請折扣等,忙完這些就交訂金,交首付,籤合同,辦貸款等,一直到交房基本沒事了。銷售員也算閱人無數了,大部分客戶都能完美搞定,但是,這位大爺不一樣了,當天看房就把銷售員難住了。問的問題特別有深度,而且涉及到很專業的法律知識,銷售員已經回答不了了,後來就把主管請出來,給大爺答疑。當天大爺也算滿意,想問的都得到圓滿的答覆,而且看中了我們的開發商資質。

後來的一段時間,大爺又來反覆看了幾遍,看的特別仔細,每隔一個小時去工地看一下,光線對他看中的那個樓層,那套房有多大影響,一天遮擋多長時間。經過十來天的反覆確認,終於定下了那套房,交了訂金,七天之內過來交首付籤合同了。因為要辦貸款,籤5份合同。大多數客戶都不看合同內容,因為頁數也多,看了也未必能看懂,還浪費時間,所以,我告訴客戶在哪簽字、按手印,客戶就麻溜的簽完了。但大爺要求看一下蓋完章的合同內容,我也沒多想,覺得看完再籤吧,就從資料櫃裡拿了一份別人的合同,讓大爺坐那慢慢看。我就把合同打印出來,給大爺放了旁邊,筆、印泥都準備好,就等看完一簽。結果,大爺對貸款裡的條款不滿意,要求改成他滿意的。這下懵了,工作這麼多年第一次碰到要求改合同的客戶(因為我們是一個三線城市,大部分人的認知還是比較落後的),合同是開發商法務部擬定的,我們是代理商,只是為開發商做銷售工作的,沒有權利改合同內容。多次和大爺解釋,合同條款是無法改變的等等,但是大爺不滿意,找出主管,主管也沒轍,因為就沒有過此先例。主管最後決定和開發商協調一下,因此,籤合同的事就擱後了。

後來經過協商,開發商覺得那條合同條款影響不大,只要資料齊全,辦貸款肯定不耽誤,再說即使貸款資料有問題延誤了放款時間,開發商也不會立刻追究法律責任,這種情況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因為貸款資料或資質的問題,銀行實在放不了款,開發商也會退房的。因為籤合同這事已經一波三折了,所以我後來在辦手續的時候特別小心,結果到最後網籤的時候,還是把大爺名字寫錯了,大爺“蘆”,我打成了“盧”,少了一個草字頭。這下好了,本來大爺糾結這個辦貸款時間,結果我越小心越犯錯,最關鍵的打錯了。因為籤錯了得先從房管局的網上辦理退房,退了再籤合同,幾個程序下來最少的半個月,急的我就一直哭。

人就是這樣,特別奇怪,你越怕啥,越來啥。我和主管報備了發生的狀況,主管聯繫了大爺來售樓部解決。大爺之前給我們的印象是吹毛求疵類型的,所以我估計,大爺是不會饒了我的,所以我給大爺一直道歉,真是就差下跪了。出乎我們所有人的意料,大爺一點都沒著急,反過來還安慰我,讓我不要著急,因為大爺覺得我之前態度特別好,犯錯也是無心的,整整安慰了我一下午。雖然我被主管罰了錢,但是我一點都不難受,沒想到那麼‘較真’的大爺,特別明事理,他知道哪些是主觀的,哪些是客觀的,這件事又豐富了我的認知。

房=家=情!

在給大爺辦理退房程序的過程中,我媽出事了。在工地幹活的時候,被從6樓掉下來的一塊木板砸中了頭,當場就暈過去了。工地沒有及時撥打120救護,反而給放到工地大門口不管了,當時在工地上有一個我們的老鄉,她一看工地的態度不聞不問,就大喊要報警。其實都是些沒文化、老實巴交的婦人,也不敢真的打電話報警。建築商一看,著急了,如果報警了,警察一介入,會影響施工進度,就打了120。那個阿姨拿到我媽手機給我爸打了電話,我爸離得遠,就給我打電話,讓我先趕去醫院。電話裡說在第一醫院,結果我打車過去了,又說拉第三醫院了,因為第一醫院做腦CT那個機器壞了。第三醫院就在第一醫院後面,步行五分鐘的路程,我又打了個車。一進去我媽剛送進急診,血呼啦扎的,叫也叫不醒,家屬就我一個人還有那個老鄉阿姨,我當時才23,剛畢業沒多久,哪見過這場面,大腦一片空白,但是還得強迫自己鎮定。建築商就跟了一個人過來,還是那個阿姨強烈要求的,來了也不積極,醫生讓交錢的時候,我就拉上他去,等都差不多安頓好了,已經晚上九點多。我爸後來趕來了,也沒多大作用,都是老實的農民,根本不知道咋辦,他看我媽身上插了那麼多儀器,都嚇呆了。醫生初步診斷是顱內出血,病人需要稍作穩定,再去另一個醫院用更精密的儀器確診一下。

當時我帶的徒弟也基本上能獨當一面了,所以那段時間我是醫院、單位、建築工地三頭跑,晚上我陪床,白天去上班,把要緊的工作做完,主管就讓我提前離開了,對我很寬容。後來大爺去售樓部取合同,專門問我去哪了,他怕因為他的事讓我丟了工作。同事就如實告訴了我的情況,大爺和我同事專門要了我的電話,給我打了五十分鐘,詢問我事情的前後發展情況,我也如實告知了大爺。

那時候已經住院20多天了,建築商也不好好給看了,因為是腦子上的病,我媽一直頭疼,靠輸一種挺貴的藥來減緩疼痛,一天的藥費就三四千。建築商給出的解決辦法是:他們再出一萬塊給我媽用於治療,後續就沒他們什麼事了。我爸媽覺得也行,我們家又沒人,他們是啥都不懂,一直以來都是我前前後後的跑,而且後來建築商還找來社會勢力威脅我,我一個姑娘家,天天裡外跑,怕我受傷害。那時候我真的很無助,很彷徨。建築商的解決辦法太不公平,我媽落下一輩子的後遺症,而且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出院,一萬塊錢最多堅持4天,接下來怎麼辦?

房=家=情!

這時候我才知道大爺自學法律二十多年了,曾經和本市最大的公立單位打官司,對方高價請了律師,大爺就靠自己,愣是勝訴了。大爺給我提了一系列建議:求助警察,把社會勢力威脅我的事告知警察,醫院護士也給我做了證,確保我的安全;多帶點親戚去工地鬧,向建築商高層施壓;大爺著手準備起訴狀,協商不妥就走法律途徑等。又經過十來天的拉鋸戰,建築商妥協了,最終達成一次性向我們支付4萬,後續一切事宜和他們無關,並讓我寫了保證書。經過這些天的奔波,陪護,我確實也累的不行了,住院40天,我瘦了20斤,我父母也心疼我,就按他們說的解決吧,我們家的事也算處理完了,我也能安心回去上班了。我們家出了這麼大的事,除了那個老鄉阿姨,就是大爺,這兩人給了我們很大幫助,阿姨我已經感謝了,我想著找個時間,感謝一下大爺。結果打電話,打不通,後來一直打了十幾次都沒打通,我估計大爺跟上閨女去北京了。我心裡沉甸甸的,大家對我的關懷和幫助,永生難忘。

我只能祝這些好人一直幸福下去,在以後的日子裡,盡我自己所能,幫助一些力能所及的人。我相信:贈人玫瑰,手有餘香!有能力幫助別人的人,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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