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又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

在福建龍巖:

未換新牌的超標電動車,不得上路!

3月下旬,福建交管部門發佈最新通知,規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未在規定期限內換髮新牌證的超標電動車,一律不得上路行駛,公安交警部門將嚴查嚴管;並且自2022年1月1日起,已對全區範圍內全面禁行,對上道路行駛的汽油機助力車(超標電動車)一律予以查扣,並實施強制報廢。

4月1日起,又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到2020年,車輛所有人對車輛狀況不好的超標電動車自行淘汰;全區範圍內全面禁行,對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車一律予以查扣,並實施強制報廢。‍

在浙江義烏:

未註冊登記,嚴謹上路

3月15日,義烏交警聯合市場監管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對過往電動車進行備案登記,發放頭盔,並耐心回答市民的問題。

4月1日起,又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

其中提到,自4月1日起,禁止未經註冊登記或備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含其他兩輪電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車輛列入《公告》的,責令駕駛人補辦註冊登記,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被查扣的,在4月14日(含)前補辦註冊登記,並依法予以處罰;車輛未列入《公告》且經鑑定屬於機動車的,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認定處罰。這也意味著,4月1日起駕駛未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車被查獲,經鑑定屬於機動車的,駕駛人將可能因為無證駕駛被拘留。

在江蘇揚州:

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根據江蘇揚州最新出臺的《揚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所有電動車購買人員,需提到領取號牌後,電動車方可上道路行駛,不得違法安裝搭載人員的設備或動力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電動自行車原有的限速裝置,以及規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產品強制性認證要求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並且不得醉酒駕駛電動車,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4月1日起,又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

在深圳:

電動車整治進一步趨嚴

3月下旬,深圳市監局寶安監管局開展電動車整治統一執法行動。

執法行動中,該局聯合交警、城管、安監、消防等部門,對全區已開業的電動車銷售門店進行全覆蓋檢查,重點查處銷售無執行標準、無CCC認證、冒用CCC認證的電動車,改拼裝電動車、外觀判斷明顯不合格的電動車。

4月1日起,又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

同時,對行動中發現的銷售門店存在超線擺賣、佔道經營、亂接亂拉電線等行為,各部門依職處理。該執法行動還邀請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發證機構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人員參加,形成整治合力。‍

在天津:

抽查行動從未停歇

近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通報了關於天津市2019年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

據悉,本次抽查涉及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蓄電池共91批次。其中,共抽查電動自行車70批次,合格54批次,合格率為77.14%,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整車質量,車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照明),電氣裝置(短路保護)。

4月1日起,又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

後期,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向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限期整改,監督企業整改複查合格前不得繼續生產和銷售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

小結

儘管海外多國的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不斷蔓延,但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疫情控制彷彿出現了曙光,其擴散趨勢的減慢也帶給了大家更多希望。並且隨著人們生活節奏的恢復,不少電動車商家也迎來了久違的忙碌。

從全國多地即將實施的新政策來看,超標電動車的備案登記都將進入尾聲,接下來是1到5年的過渡期。待過渡期結束後,超標電動車將被嚴禁上路。對此,可以預測的是未來幾年年,電動車市場將迎來大批換購潮,全國經銷商當前需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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