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愛女子與泰迪狗同吃同睡,男子踢傷“第三者”被判拘役

蕭軍發現,心愛的女子與寵物狗吃飯睡覺都抱在一起,決心殺死這隻“第三者”。

3月2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了這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被告人蕭軍為情所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帶走寵物狗,並將狗踢傷。最終,被告人蕭軍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金山法院介紹,2019年初,女子艾迪通過社交軟件認識了男子蕭軍。之後,兩人一起吃過幾次飯。艾迪單身居住,一次洗衣機發生故障,叫蕭軍來家裡幫忙修洗衣機。

“通過幾次接觸,我對她有一點好感,也試著去交往,但還沒有明說。”蕭軍說。

在交往過程中,蕭軍發現艾迪有一隻寵物泰迪狗,飼養了4年,並且感情較深,無論是吃飯睡覺都抱在一起。他感到,這隻寵物狗已經成了他和艾迪交往之間的“第三者”,有可能影響他們的感情,他決定殺死寵物狗。

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蕭軍翻窗進入艾迪房間,艾迪的泰迪狗看到平時經常和艾迪在一起的蕭軍,沒有叫喊,蕭軍將泰迪狗揣入懷中。

其後,他騎著電瓶車帶著泰迪狗,來到附近的一條河邊,想把狗扔到河裡,又於心不忍,越想越氣,一腳踢傷了泰迪狗。他將泰迪狗送回到艾迪的居住地,扔在一樓後就離開了。

艾迪回家時,發現了樓下受傷的泰迪狗,馬上報警。

日前,金山檢察院以蕭軍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向金山法院提起了公訴。

近日,金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非法侵入住宅案。在法庭上,蕭軍對自己的行為非常後悔,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金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蕭軍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金山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被告人蕭軍拘役四個月。

法官表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法律明文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一旦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達到了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程度,就會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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