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辞职我,我想去告老板,我干了四年,但是公司更换了名称和法人代表,怎么告?

先天白化病人luo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梳理下事实: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长达4年,现在因为某些原因,公司要辞退你,但是公司在这期间公司更换了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你应该如何维权?

你的问题要明确几个前提,才能给你可靠的回答。

1.因为何种原因,导致公司要辞退你?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39条、40条、41条、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单方面辞退劳动者需要有正当理由,一般都是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违法的情况下还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所以,具体到你的情况,你没有描述公司要辞退你的理由,无法判断具体情况,39条规定了劳动者过错的情况,我摘录下,你可以对照下自己有无这些情况,判断自己是否属于过错方。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你自己没有上述过错,公司要解除合同,那么你可以再对照下劳动法第42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符合42条的情况之一,公司是没法单方面辞退你的,否则构成违法。

2.你和公司有没有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你向公司维权的基础是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就是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涉及到你维权的程序问题,如果有书面劳动合同,直接可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大部分中小企业主由于不懂法,又想规避用工风险,选择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需要其他证据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流水、工牌之类。

3.原公司的工商登记是否注销?

你描述的公司变更名字和法人,在实践中有几种可能。如果原公司的工商登记已经注销,那么稍微麻烦,你需要去查询注销前的股东,起诉的被告也是原股东。如果只是改头换面,查询变更信息作为证据,直接起诉改名后的公司就行。

诚心诚意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不明白,可与我联系。


法律人煮法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公司要辞退我,我想去告老板,我干了四年,但是公司更换了名称和法人代表,怎么告?



题主的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了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后权利义务有谁承继的问题。一般而言,人改了个名字,他还是原来那个人,欠别人的钱,不会因为他改了名字而不用偿还。同样的道理,公司更换了名称和法人代表,并不影响他承担自己义务。理解了这个问题以后,我们下面看看怎么告?

怎么告?

公司辞退员工,可能无非就是涉及经济补偿金之类。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进而辞退员工,员工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赔偿。

在我国,劳动争议类型的案件,必须经过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必须先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主管部门先申请仲裁。一般就是某某区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找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后,第一步先立案,立案需要基本的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及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据,能证明仲裁请求成立的证据等。

上述证据准备完毕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一般而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会当场受理。不过可能告知你有一个调解的程序,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适用调解。然后就静静地等待劳动仲裁通知开庭。

开庭时,双方会围绕着争议焦点发表意见。一般常见的争议焦点有,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劳动合同是否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是什么、劳动合同什么时候解除的、工资多少等等。

仲裁庭开完之后,再等一段时间,就会收到仲裁裁决书。一方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每日讲法


公司要辞退你,你心里不平衡,要去告老板,我就不明白了,难道一个企业,老板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吗?之所以会辞退你,肯定是认为你不适合这个岗位,你去告老板什么呢?照你这么说,员工想辞职,老板也可以告员工是吧。老板和员工是雇佣关系,如果一方觉得不合适提出解聘,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稳定的工作,只有稳定的能力。希望你能调整好心态,争取找到合适的工作。


开心葡萄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纠正你一个错误,应该是“公司要辞退我”,而不是“公司要辞职我”。

在公司干了四年,结果被公司辞退,内心觉得不平衡想要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担心公司更换了名称和法人代表会影响权益执行。要想去申诉争取权益,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公司更换名称和法人代表并不会影响其履行法律责任

明确一点,你想“告老板”这观点和出发点是错的,你的劳动合同纠纷主体应该是公司,即便是要告也应该是告公司。既然如此,企业变更的一些履历都是有备案的,名字再改底子不变就能通过法律途径追溯。

【二】打官司要凭证据和事实,不能仅靠所谓的“为公司奋斗了四年”的苦劳

对于职场上的不公平想通过法律途径申诉争取权益,那么决定成败的核心就是公司辞退你的这件事是不是违法违规,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分析自己被辞退的原因,是不是公司抓有你的把柄,或者说你的违纪行为是前提的情况下辞退你。

【三】不管最终官司输赢,希望你都能反思一下自己

公司干了四年的老员工被辞退,这本身对公司来说就是一种损失。但是,公司宁愿割肉止损也不愿要你继续待下去,除了公司濒临倒闭裁员以外,剩下的只能是工作表现。职场上讲功劳讲苦劳说白了都是主观的东西,真正客观存在的是公司发薪水雇佣你做事,这就相当于买卖一样,你情我愿。你的工作做不好,尤其是工作态度一直不改变,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出不来,那就意味着你违约了,被辞退必然也是早晚的事。以上都是我个人猜想,真正的原因还请你自己分析。


仅是路人


首先,我们弄清一个问题:公司为什么要辞退你?你犯大错给公司完成损失了吗?你严重违纪了吗?你对得起公司吗?

以上问题,若你问心无愧,接下来,请你回忆一下公司最近给你培训了吗?给你转岗了吗?给你赔偿了其他的钱吗?若有,我们要根据劳动法理一理。若没有,

请准备接受公司给你的大红包—你要来财了。

第一,你继续去公司上班,并且每天提供记录。若是无法参与考勤,请通过各种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你愿意为公司服务到你退休,所以请公司给你提供劳动条件,确保你能够正常上班。若公司拒绝提供,请做好证据保留。

第二,去劳动仲裁,申请跟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然后继续每天上班下班,正常办公(若不具备条件,不断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给你提供)。

然后,等待公司跟你调节或者劳动仲裁,只有一个诉求—恢复劳动关系。

最后,公司将正常支付你所有工资,并且补发你再次期间没有收到的工资,你继续回去工作。

最后,你去告老板并不复杂,最后赔钱了事。老板不会在乎这几个月工资,就是不想给。你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除了要付你工资,今后还要看你脸色(他要给你转行,你可以不同意。要降工资,你还可以不同意。)

补充一句:上海某企业曾经因为这件事被告,最后找了上海最好的律师的前提下,乖乖付了36个月的工资。


15斤16斤


你好,我是爱珠宝的孔小二,企业管理近二十年,这个我可以回答。

1、首先,要清楚公司是什么情况下辞退你的?

公司辞退你是因为什么?你是否有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立即辞退的行为发生?比如无故旷工多少日以上、有刑事违法行为发生等等很多,可以查阅一下公司法在此不详细说。若是公司无任何理由恶意辞退,是可以仲裁甚至起诉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

2、公司是否给你赔偿 ?

不知道你跟公司签订的是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是,那么在合同到期时公司选择不续签,企业是不违规的。这个时候你去告是没有用的;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公司辞退你,应当支付你赔偿金,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标准,你干了四年则赔偿四个月工资。

3、公司变更名称和法人不影响双方雇佣关系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原合同仍然有效,与原公司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由新的公司来继承。劳动合同可以做变更,但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签,如果新合同内容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可以选择签,但要求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两公司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双方协商解决是好办法。毕竟工作了四年,相信你们双方都有感情,希望好聚好散。上述分享希望能帮到你,祝以后的路顺利。


爱珠宝的孔小二


我是法眼扫描,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你起诉的对象是名称变更后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变更后的新的法定代表人。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被申请人身份的问题

作为员工,在被公司辞退后,因为劳动争议问题,要告公司。

按照规定,劳动争议纠纷必须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员工作为申请人,公司作为被申请人。

公司虽然更换了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但并不影响公司的主体资格的延续,也就是说变更名称后的公司和变更名称之前的公司,仍是同一个主体,仍是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那个公司。

至于说公司变更了新的法定代表人,也不影响公司的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顾名思义就是法律上规定的公司负责人,说白了就是公司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并不是仲裁或者诉讼的一方当事人。


二、除了公司的主体资格外,题主更要准备的是有关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材料

1、证明和公司形成书面的或者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纠纷仲裁的基础,如果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或者承包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那就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了。

2、明确自己的仲裁请求

既然要告公司,必须明确自己的仲裁请求,是想让公司承担什么责任,补发拖欠的工资?补发加班费?补交社保?还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赔偿金?这些必须明确。

3、围绕自己的仲裁请求收集证据

不论是仲裁还是随后的诉讼,都是要拿证据说话,证据不充分的话,就面临不被支持的法律风险,所以要围绕仲裁请求收集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三、最好聘请专业律师

因为只有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才会有比较好的结果。

有的员工认为案件简单,在写《仲裁申请书》的时候,就将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写到了《仲裁申请书》上,这简直就是给公司递子弹呀。

综上,题主更应该关注的是自己的请求和证据,不用关注公司的主体资格问题。


法眼扫描


企业因为种种原因辞退一个雇员,只要把工资结清,走就是了!

也许是因为自己不胜任,也许是企业遇到困难要裁员,这都是很正常的。

听说法律有各种规定,实在不懂,你说要告,也不知要告什么?看过新闻,有的要补偿,有的要补买社保,我觉得法律要遵守,但是!但是,但是,当初合同怎么签的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事后又搬出法律怎么规定的,无法理解!


南洋教父


作为一名工作22年,创业15年的80后小老板,在回答你这个问题前,其实很想知道你是什么原因被公司辞退的?是无缘无故就要辞退你吗?如果事出有因,公司也有正当理由,你告公司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下面来理一理其它的问题:

一,公司换名和换法人代表不影响公司继续履行相关法律责任

公司更换名称或是更换法人代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合理且正常的经营行为,出发点有很多,可能是对品牌和形象重新规划,可能是外部股东进入有协议要求,可能是经营战略有重大调整......但这些都不影响企业继续承接改名前的法律责任。改名后的公司,自然就承接了前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公司改名和换法人代表后,要与劳动者重新签证劳动合同。

这也是公司的责任,也是员工需要留意的地方。如果你的公司,借改名和换法人这个机会无正常理由辞退你,双方又协商不成赔偿协议,你去劳动局告公司是可以的。


三,告老板这个表达不正确,你要告公司。

很多劳动者理解不了这个概念,认为老板就是公司,公司就是老板。公司是一个组织,为称为老板是可能是这家公司的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老板甚至都可能不实际参与经营,让职业经理人来操盘。和劳动者产生雇用关系的是公司,是公司聘请了你。所以,你确定要告,被告方一定是公司。


四,告公司的证据是不是有收集?

你有提到工作四年时间,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吧?公司有打卡或者考勤记录吗?工资发放是公帐还是私帐?工资条有保留吗?等等这些作为你是雇员的证据,需要提前收集好作好准备。


五,去公司就近的劳动站提交申诉

如果你都准备好了相关的证据,那你就可以去到公司附近的劳动站提交申诉了。你说明原因后工作人员会协助你填写资料等相关信息的。后面的事,就跟着劳动站的指导进行吧。


PS:经常在不同平台都有看到各种各样的劳动纠纷,一部分企业的确存在经营不规范的现象,对劳动者存在不合理待遇,甚至恶劣的还有一定的歧视。老板的思想观念还停留在30年前,公司是自己的,员工也是自己的,想怎么管理全凭一时之念。所以,劳资关系紧张。小老板们还是要多多学习如何经营好企业,赚钱当然重要,但是忽略了员工的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幸福,你的企业无法基业长青。


职场良品君


题主的这种做法最好还是理性分析一下,否则有可能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白的浪费自己的时间和金钱。

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首先给大家说一说:职场中被辞退的情况。



1、员工没有任何过错而被辞退。

就像题主现在这样,可能因为疫情的爆发导致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比较困难。公司为了度过这种艰难的时刻,采取裁员的手段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强制辞退员工,解释劳动合同,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么此时此刻,只要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题主支付应有的经济赔偿金,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无可厚非的。

如果公司没有给任何的经济补(赔)偿金,那么此时此刻题主才能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2、如果员工有重大的工作失误,或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以及其他的违法行为,从而被公司辞退。

只要员工在工作中有重大的工作失误,而且对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严重违反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其他的违法行为,从而被公司辞退。

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公司辞退是可以不用给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题主想要去通过向法院起诉,几乎是不会得到任何支持的。

所以题主这种被向法院起诉之前,应该先分析一下自己被辞退的情形,看看公司到底有没有什么过错行为!只有弄清了这一步,才可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至于题主工作了四年,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已经更换,这不会对题主的劳动合同产生任何影响。

根据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只是改变了名称和法人,那么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如果是公司被兼并或者转让,那么新公司也将一并承担原来公司的债务与权利。

所以题主现在这家公司如果违法辞退,那么依然应当为题主工作4年承担经济赔偿金,因此如果你想通过起诉来解决,那就直接向公司所在地法院直接起诉现在的公司好了。在这一点上,没有什么问题。

因此当务之急,是题主与公司主动协商,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只要能够协商一致,适当退让一步,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公司违法辞退也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则可以大胆起诉解决。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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