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

我省明確首批“9+15”事項和材料清單

華聲在線3月24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陳淦璋 通訊員 徐浩)記者今天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和申報材料清單(第一批)》正式印發,明確了全省統一的9個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15個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申報材料清單,以及告知承諾書示範模板。

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實行“告知承諾制”改革,對於政府轉變職能十分關鍵,能夠有效加快審批速度,讓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讓企業獲得便利。

根據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部署,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9個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建設單位做出承諾並提交有關申報材料後,審批部門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於1個工作日內直接作出審批決定,並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責任。

同時,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聯合圖審、含消防、人防等)、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等15個審批事項的申報材料可實行告知承諾制。建設單位對限期補充提交部分申報材料作出承諾後,審批部門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於規定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並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