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舉考試分南卷、北卷,按名額分開錄取,對讀書人而言合理嗎?

大侃歷史


隋唐時期,科舉制創立,通過公開考試選舉官員,階級之間可以流動,這拓寬統治基礎,維護社會穩定,可在明朝科舉考試卻分為南卷和北卷,這對於讀書人而言是不是存在著不公平呢?

這件事起源於在明太祖統治時期,洪武三十年(1397)發生了"南北榜"事件。那年"丁丑科"會試,考官劉三吾、白信蹈所錄取的五十二名進士皆是南士,光從榜單數據上看似乎是一場赤裸裸的科舉舞弊行為。於是民間譁然,統治者自然怒不可遏,畢竟這事關統治基礎,鐵血政策下殺了許多人。朱元璋也要給出交代,便親自閱卷,定下六十一名進士,偏偏這六十一人都是北士,因此這次偶然和必然交織下的事故,史稱"南北榜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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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南方文人中進士的人數比北方多得多,明朝通過南卷北卷分開按名額錄取進士,北方的學子入取機會加大了,這樣對提高落後地區考生的學習積極性意義重大,對南方學士錄取自然要求提高了。不論怎樣,個體要服從國家安排。

自明太祖朱元璋1368年開始建立明朝以來,直到1384年才開始恢復科考制度,從全國選拔治理國家人才。

1397年二月的科舉考試,共有52名進士,朱元璋在其中親點前三名,第一名狀元是福建人陳安。其它51人名單一公佈,大家一看錄取的全是南方人,北方人一個也沒錄取上。

放榜一週後,此次考試落榜的北方學子在京城聚眾鬧事,聯名上疏控告考官收受賄賂,閱卷不公。

就是因為錄取的52人都是南方人,三位主考官也是南方人。北方考生一個進士也沒錄取上。北方學子感覺是地域歧視,憤怒異常。

朱元璋大怒,命成立由大臣與新科狀元組成的調查組,調查的結果是:這52名進士才華出眾,沒有行賄、沒有營私舞弊。

這樣的結果鬧事的北方學子不認可,還說調查組有意將北方考生水平不高的試卷交皇上審閱。

朱元璋出於政治上考慮,下令把調查組成員全部處死。同年六月初一日,朱元璋命在下第卷中選出六十一名北方人,重新殿試。朱元璋在這六十一人中點了狀元,榜眼,探花。其餘都賜進士。

由於這一事件,明仁宗洪熙元年,確立設立分地區取進士的南北卷制度。並且分別按南方或北方總人數分別佔全國總人數比錄取進士。

北卷地理範圍是:

山東、山西、河南和陝西四省,北直隸的順天、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永平、廣平和延慶州、保安州,以及遼東、大寧、萬全三個都司。

除此之外都是南卷地理範圍。


刪繁就簡347


任何事沒有絕對的公平,要以相對的方式來看待。

從情理來說,這種分卷錄取制度肯定是不公平,但從國家層面來講,分卷制度又照顧到區域差距以及制約朝堂上的區域單一,所以它又是公平的。

就好比說高考時,倘若全國按照統一試卷統一分數錄取,那麼你讓一個西藏小村莊師資力量的考生與東南沿海某大城市高級中學的考生去競爭,其差距可想而知,所以分卷和分數劃級,就讓那些師資力量比較差的地方的考生也有了機會。

明朝英宗時,國家科舉分三卷,即南卷,北卷,中卷。

南卷對應的是江浙蘇,湖廣,江西,福建廣東等地考生。

北卷對應的是今河北河南山西陝西等地考生。

中卷對應的是雲貴川桂等地考生。

錄取比例為南卷55%,北卷35%,中卷10%

由此也可以看出,當時的中國,在師資教育方面的差距。

大家都知道,浙江的紹興一代出“師爺”,即幕僚,顧問,秘書等文職工作人員,這就說明了這個問題,證明在南方,能識文斷字的人是遠遠高於其他地區的。

明朝科舉分卷制度的起始,實際上是因為朱元璋時期的一宗科舉大案,即洪武三十年的“南北榜案”。

當年丁丑科會試出榜後,大批的北方落第考生走上街頭爆發遊行,原因是當科上榜的52個考生全部都是南方人,北方考生竟然沒有一個人上榜。

這件事激怒了朱元璋,大家都明白朱元璋是個什麼樣的性格,他第一反應就是朝堂上的南方派在搞鬼,當年李善長,劉伯溫,胡惟庸等等人搞得“朝廷老鄉會”斗的是你死我活,朱元璋心想這怕是又要亂了,所以二話不說先把涉及此次科舉的20多個考官全部斬首。

殺完人後這才展開調查,一查不要緊,被砍了腦袋的20多個考官的棺材板都快按不住了。

原來這根本就不是所謂的“舞弊案”,而是個大冤案,因為從開科到張榜一切都是合理合法,上榜的52名南方考生全都是憑的精彩文章。

朱元璋氣憤的上來就殺人其實可以理解的,明朝是從南方過來得天下,而北方長期是蒙古人的核心區,所以朱元璋是極其希望通過科舉來攬住北方讀書人的心的。

也正是基於這個原因,在這次科舉後不久,又出了一個次榜,上榜的竟然是清一色的61名北方考生。

這個時候就可以看出,當時實際上已經不是完全按照成績錄取了,而是朝廷方面進行了一場南北平衡來平息北方讀書人的不滿。

這裡就不完全是考試的問題了,而是涉及到國家穩定的大方向上了。

以上就是著名的“南北榜案”。

由此之後,為了避免此類狀況再有發生,就設立了南北分卷,後來又增加了中卷,將科舉的區域問題進行了平衡。

造成南北差距的主要一個原因就是戰亂。

大家可以粗略的看一下中國的歷史,從漢朝之後,中國的北方所經歷的戰亂以及被戰亂所損毀的程度遠遠高於南方。

北方一直受遊牧威脅,遊牧民族動不動就南下劫掠,把北方洗劫一遍就跑,而南方距離較遠。

三國之後的兩晉,丟了北方,在南方偏安,而北方卻深受五胡亂華之禍,漢民要麼南逃要麼被殺,北方漢人所剩十之一二。

隋唐的統一全國之戰,也都是在北方打,隨後就是五代亂戰,好不容易趙匡胤的宋朝統一了,卻還是被北方的遼,金,蒙古輪番虐。

南宋又選擇了到南方偏安,而北方則是長期的被少數民族控制,無論是金遼之戰,還是蒙金之戰,包括南宋岳飛等人的北伐,戰爭都是發生在北方。

明朝滅元戰爭,攻佔元大都,燕王掃北,戰火幾乎是把河北往北一帶來回犁地。

當時的河北可謂是千里無雞鳴,十室九空,所以這才有了洪武年間就開始的大移民,現在的河北,估計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從山西等地過去的移民後裔。

而南方相對來說卻安寧很多,安定的環境人民也就會發展農業工商業,南方的經濟也就超越了曾經的核心中原地區,經濟好了,環境安定,自然也就讀書人多,自然而然就形成了經濟好,文化高。

所以當時明朝就面臨這一點,南北有差距,雲貴川等地長期以來都是少數民族較多的邊緣地帶,三地差距明顯。

這種情況下倘若還是以絕對公平的統一試卷考試,勢必造成南方考生入仕者佔絕大多數,那麼北方以及中部地區就會騷亂了。

其實就和今天一樣,現在的高考不也是分什麼山東卷,北京卷,全國卷之類嗎,就是為了達到一個平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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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分榜考試是從明朝洪武30年開始的,是年恩科三甲及進士52人以及三名主考官皆出自南方士子,金榜一出北方士子譁然,滯留京師久久不去,甚至包圍了國子監,指責考官包庇同鄉。

洪武皇帝大怒下令徹查,結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我國北方地區受北元朝廷統治已久,連年戰火百姓生活十分困苦是以王道不興教化衰敗,八股文章比起南方士子更是大大的不如。所以,為了鼓勵北方柿子的向學之風,這次以後朝廷恩科開始南北分榜。其實南北分榜還有一大政治意義就是,壓制朝廷內部的江浙勢力集團。

原因是朝廷大員多出於一省一地,對於皇權統治是極為不利的,在這方面朱老八的眼光毒辣是是被歷史證明了的,歷史上就,曾出現過浙江一省一年賦稅僅80餘兩的怪誕場面,就是因為朝廷文官大多江浙集團,氏族鄉黨盤根錯節以至於強大到可以威脅皇權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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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時南方的經濟發展水平已經遠遠超過了北方,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尤其是江南地區,商品經濟空前活躍。我們講,經濟決定政治、文化,江南地區經濟的崛起帶來了當地文化的空前發展,南方教育水平超過北方已經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當時政治中心在北方,朝廷不可能讓士人是清一色的南方人,於是南方的科舉考試就變得異常殘酷,對南方讀書人而言有失公平,但在全國範圍來看,卻是兼顧了公平。

洪武年間,還出現了“南北榜案”。洪武30年的科舉考試錄取了51名清一色的南方人,北方考生對此表示不服,示威遊行,驚動了朱元璋,朱元璋也覺得這事有貓膩,殺害了劉三吾等人。朱元璋六月份又重新錄取,又全是北方人。由此形成了南北分卷的定製。

客觀上看,南北分卷在一定程度上減小了南北方在經濟發展水平上造成的文化水平的差異。但從本質上看,是統治者為了擴大政治基礎、籠絡人心的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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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肇始於隋朝,但是,到了明朝的時候,科舉制度卻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明太祖朱元璋對科舉之路及其重視,親自抓、親自過問。

在明代,科舉制度的嚴密性,超過了歷朝歷代。公元1397年,也就是明洪武三十年,這一年,大明朝南北考生,積聚精神,參加會試。

當時的主考官為劉三吾、白信蹈二人,考試結束,掛出榜來,大家一看,就議論紛紛,表示不服,甚至攔街告狀,喊冤,因為,所錄取的52名進士全部是南方人氏。

事情被朱元璋得知後,這位皇帝便親自看榜、閱卷,朱元璋考察之後,登時怒不可遏,他也覺得主考偏私,所以,這位大明朝皇帝就親自上陣閱卷,一口氣筆定61名進士,而且,全部是北方人氏。

後來歷史上,將這次事件稱之為“南北榜之爭”。這次的紛爭,由於朱元璋直接介入,處理的就很激烈;

主考官劉三吾被髮配到大西北,張信與白信蹈等二十餘人凌遲處死,而南榜所錄取的狀元陳安呢,則先被革除功名、旋即處死。這個事件處置的過程及其慘烈。

這次的“南北榜之爭”,也就成了後來的明代科舉考試分南北卷的起因。

歷朝歷代的科舉考試,不外乎都是一種文化現象,但是,值得人們注意的是,這種文化現象的表裡變化,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時歷史條件下的社會經濟現象。

在中國古代很長一段歷史時期裡,國家的經濟中心不斷的向南方地區移動,導致了南方經濟實力完全徹底的碾壓北方地區的經濟實力,中國南方地區踏實的經濟基礎無異議的超越、領先於中國北方地區。

這些,就從客觀上對發展中國南方地區的教育事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另一個方面,文化考試當中要保證相對公允,靠人治是不行的,於是,明仁宗洪熙元年,也就是公元1425年,大學士楊士奇擬就了一套相關方案;

方案大略就是按照地區錄取進士,南部卷取十分之六,北部卷取十分之四。

所謂南卷的範圍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五省,又及南直隸的應天、松江、蘇州、常州、鎮江、徽州、寧國、池州、太平、淮安、揚州和廣德州。

所謂的北卷範圍;山東、山西、河南和陝西四省,北直隸的順天、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永平、廣平和延慶州、保安州,又及遼東、大寧、萬全三個都司。

就在這南北兩卷之間,還有一箇中卷,

中卷的範圍包括;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四省,以及南直隸的廬州、鳳陽、安慶和徐州、滁州、和州。

我們回到問題本身;

“明朝科舉考試分南卷、北卷、按名額分開錄取,對讀書人而言合理嗎?”

南北卷科舉考試製度的興起,就其本質來說,實際上屬於一種為保障教育資源公平的分地域錄取措施。

特別是在明朝初年,河山尚且未曾完全統一,大明朝的都城還在南京城。主考官劉三吾等人不顧大局,短視的只是看到了科舉考試本身的小公平,而枉顧明朝江山初定之後的大一統事業。

如果按照小公平,即考試成績本身錄取考生,而且一直這樣下來,就會使北方士子離心,得不償失。

而且,就讀書人而言,南北卷科舉制度也並未損害江浙士子的核心競爭力。

表面上看,在地域指標上限制了江南富庶地區的考生名額,但是,在高端指標上,如狀元人數、三甲人數上絲毫沒有觸及到南方地區考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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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這個政策而言,還是非常合理的。只不過任何事情都存在著事在人為的可能性,當這個政策具體實施到整個明朝273年的歷史長河中的時候,就難免會有人鑽了這種空子。當然所謂的鑽空子情況,現今也存在,只不過在明朝更為嚴重,那就是:更換自己的出生地。明朝科舉分為南卷、北卷,按名額分開錄取,給一定的有權勢的人家創造了便利條件,但就整體而言,卻是一個相對公平、公允、公正的。

張信之死,為南北榜案揭開帷幕

其實在整個明朝有數不盡的大案和要案,而南北榜案是最不特殊,最不顯眼,卻對於整個明朝乃至清朝、民國、現代影響最為深遠的一次大案,尤其是在教育領域,它的地位不亞於清末廢除科舉制的影響力。

明朝洪武30年,朝廷準備再一次開科舉,其主要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通過科舉考試來彰顯出大明帝國任用賢才的決心和毅力。相比於任何一個朝代,明朝在任用賢才方面更加註重科舉考試,而不是官宦世家。在這一點上,明帝國真正意義上做到了公平公正,不得不說是可喜可賀。

只不過明朝洪武30年的這次科舉考試卻是個例外,在2月份的時候,翰林學士劉三吾、等人主持丁丑科殿試。殿試過程很簡單,結果更簡單,簡單的讓一些人承受不了。此次殿試錄取51名學子,51名學子全部為南方人。更為要命的是,殿試51位學子的主考官,也全是南方人,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南榜。

面對這樣一個簡單粗暴的結果,北方學子自然是不願意的。寒心苦讀多年,竟然連個榜上有名都沒有得到。怒火中燒的他們幾乎是不自覺的就發起了聯名訴狀,告的是御狀。恐怕連這些學子都不知道,他們一個不經意之間的憤怒正在改變歷史的進程,因為朱元璋是一個較真的人。

朱元璋命人審理此次案件,並且給予了高度重視,派出了當時的官員張信。對於南榜案件進行逐一勘察,看一下是否有作弊舞弊的現象。但經過新一輪的審判之後,張信認定,之所以此次榜單全為南方人,是因為南方的學子就是比北方的學子更聰明。此次考試屬於公平公正,無任何過失存在。

這樣的一段話徹底激怒了北方學子,遂有人上告劉三吾、白信蹈暗囑張信等人故意以陋捲進呈,這也徹底激怒了朱元璋。中間的審判環節特別複雜,簡單說一下:主審官和張信接受到了懲罰,處罰力度之重,甚是罕見。

6月,朱元璋親自舉行新一輪的考試,錄取61人全部為北方人,此次事件又稱為北榜案件。從2月份到6月份,共5個月的時間,所發生的與此次案件有關聯的所有政治案件,被統一稱之為南北榜案。

此後不久,明朝為了避免此次事件的發生,對於錄取進士的比例進行了統一規劃,並且進行了數據公開:全國劃分為南、北、 中三大地區,南方錄取名額為55%,北方錄取名額為35%,中方錄取名額為10%。而所謂的中方指的是西南地區,加上朱元璋的老家安徽鳳陽。

沒錯,這就是事實

明朝的南北榜案影響極大,而且極其惡劣,不但讓全國的士子心寒,讓當時的主審官也頗為心寒。作為明代僅次於洪武三大案的南北榜案,自然頗受爭議,各種言論五花八門。

而之所以爭議頗大,最主要的問題有三個,分別是:

其一:為什麼第一次錄取全部為南方學子,南方學子一定比北方學子聰明嘛?

回答:是的,南方學子就是比北方學子聰明。在諸位小夥伴衝我扔磚頭之前,我先要聲明一點,本人沒有任何地域黑的傾向。在明初的時候,南方和北方經歷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統治,南方的統治先後經歷了北宋、南宋、元朝和明朝,儘管南北宋時期國家非常的窩囊,可是整個國家都處於一種重文輕武的狀態,帝國的學習氛圍和學習基礎還是有的,而當時的不少私塾學院全部在南方開辦。可是當時的北方,先後經歷了:金、夏、蒙元的統治,要指望這些會套馬的漢子強迫當時的漢人學習文化,實在是一種痴心妄想。

其二:為什麼第二次錄取的全部為北方學子?這不是前後打臉嗎?

回答: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現狀,主要有兩點,第一,此次錄取,是一場政治環境遠大於實際環境的一場全國性質的尋覓良才的行動。換句話來說,這一次國家進行科舉考試,選出才子與選不出才子都無所謂,但有一點是必須要做到的,就是讓讀書人看到國家對於選才的決心和毅力,這一點頗有點類似於商鞅的移木建信,一諾千金;第二點就是在朱元璋的高壓之下,洪武末年的明朝官員早已沒有了思想,朱元璋說什麼就是什麼,該怎麼做都需要聽朱大老闆的。

其三:為什麼張信的死揭開了南北榜案的帷幕呢?

張信本身作為一個明朝官員,死不死其實是無所謂的,說一句不太恰當的話,整個明朝的政府官員用手抓能抓一大把,想當官的排隊能從北京排到天津。而殺掉張信,則顯示出來了皇帝對於此次事件的重視,使得各級官吏都膽戰心驚,在這樣的高壓之下,南北榜案也算是正式拉開了帷幕。

南北榜案在當時來看是極為可恥而且下作的,在沒有任何證據,沒有任何原由,僅憑複試的時候,幾句不恰當的語言就斷定了其他官員的作弊和腐敗。但是從歷史進程來看,此次案件所引發出來的效果,足以福澤之後近五百年的學子致仕。簡而言之還是一句話:南北榜案是一起政治案件,對今後學子的益處頗多,只不過日後出現的更換出生地來提高錄取幾率的事件頻發,總的來說還是命令下達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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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南北卷”按比例錄取,這種模式,從洪武年間被“發明”一直沿用到今日(如今只是更細化了)。如今幾乎面向全國招生的學校,本質上也是按地區按比例招錄。


針對單純的個體學子而言,似乎並不公平(而且這種不公平的本質,只是你選擇競爭方式的不公平);但是面對全國一盤棋,應該說這種方式是“兼顧公平”的最佳模式了。

因為在固定的資源面前,按照地區為主要指標兼顧人口進行分配,可以有效避免因為經濟和人口因素產生的不公平性。

其實這事要從明朝洪武時期著名的“南北榜案”說起。

所謂“南北榜案”,是發生在明朝洪武30年的“丁丑科”會試。考試後,北方落第仕子紛紛走上街頭,從而引發了一場巨大得騷亂。

此事甚至驚動了朱元璋,朱元璋看到結果後暴怒,一連殺了主考劉三吾、張信及以下20多位會試考官。原因很簡單,因為上榜的52人清一色的南方仕子。


這個榜公佈以後,在任何人看來,大有貓膩,必然牽涉到舞弊問題,否則怎麼會一個北方仕子也沒有呢?當時包括朱元璋在內也是這麼認為的。

但是對於卷宗的複審啟動後,所有人都傻眼了,事實上,不存在舞弊行為,考官們死得有點冤。

朱元璋之所以開科取士,目的很明確,朱元璋是華夏之主,用科舉制度收伏由於受到戰亂的影響,一直觀望徘徊,遲遲不願依附明朝的北方仕子之心,是當務之急。

雖然機會是擺在北方仕子面前的,但是論理學,寫文章,當時的北方仕子就是考不過南方仕子,不是因為北方仕子笨,而是這本質上是客觀因素決定的。

由於從魏晉開始,江南的經濟幾乎沒有受到過太大的衝擊,耕讀持家的傳統一直得到延續,因此江南的仕子普遍都曾得到過良好的教育。而北方則百分之八十的時間處於戰火和異族統治之中,所以教育資源和教育水平相對南方要顯得弱很多。

所以面對這種局面,結果反而適得其反。北方仕子認為朱元璋請我們來考試,結果卻錄取的都是南方仕子,這就是朱元璋一碗水端不平啊。


所以這次“丁丑科”會試,除了一個52人為清一色得南方人的主榜外,又不久後出現了61人為清一色的北方人的次榜。史稱“南北榜案”。

很顯然次榜的錄取幾乎不太可能是按照所有考生的成績擇優錄取的,因為按照成績擇優錄取,再錄取61個人,可能也沒有一個北方仕子。這裡就是按照“地區照顧”原則而產生的。

此後再行開考,避免此間尷尬,則實行了“南北卷”制度。類似如今的江蘇卷、山東卷和全國卷之間的難易差別。


而南方仕子此後的科舉考試,已經不是和全國仕子競爭全國總錄取數的模式;而是變成了和自己同鄉競爭地區錄取數的模式。

這就相當於世界盃小組賽,南方仕子清一色被選入“死亡組”,面臨的完全是同態競爭。要麼成為冠軍,那麼落榜,完全失去了中間路線。

這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的事情。對於考“南卷”的學生來講,雖然考試更加殘酷了,但是“精英化”傾向也更重了。只要你從“南卷”裡面搏出來,那就是傲視群雄,當仁不讓的“天之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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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公元605年隋煬帝開設進士科起,此後一千多年科舉考試一直都是皇帝選拔人才、籠絡人心的主要手段。特別是科舉制走向成熟、鼎盛的明清時期,每三年一次的科舉考試更是牽扯國本、舉國關注的大事,出一點差錯都是朝綱動盪。

“十年寒窗苦,一卷定終身”,科舉作為大多數讀書人改變命運、走上官場的唯一途徑,各種舞弊行為層出不窮,賄賂考官、作弊抄襲、請人代考等等,即使朝廷使用嚴刑峻法懲治也難以斷絕弊案發生,每一次都是殺的人頭滾滾。而1397年卻發生了一起蹊蹺的科舉大案,沒有任何舞弊行為存在仍然鬧得朝野沸騰,數十位官員無辜慘死,史稱“南北榜糊塗案”。

公元1397年,明朝迎來三年一次的科舉會試,天下英才雲集南京。對於這次考試,明太祖朱元璋寄予厚望,有著多重政治考量。

第一,1368年朱元璋稱帝建立明朝,攻破元大都結束元朝統治,但是整個明朝統一戰爭一直打到1389年;另外元朝畢竟統治中原98年,部分士大夫階層受元朝恩遇,對於新生的明朝並不認可,特別是在後收復的北部地區,這是不利於明朝統治的。

第二,1380年朱元璋以“謀逆”的罪名殺宰相胡惟庸,同時誅殺了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人;1390年朱元璋又頒佈《昭示奸黨錄》,以胡惟庸同黨的罪名又殺了韓國公李善長等一大批人;此後又稱胡惟庸勾結倭寇、北元,追查黨羽,案子一直到1392年才宣告結束,前後殺了三萬多人。

第三,1392年太子朱標英年早逝,明朝爆發立儲之爭,最終朱元璋在燕王朱棣和皇孫朱允炆之間,選了朱允炆當繼承人。1393年,已經66歲高齡、身患重病的朱元璋害怕自己死後朱允炆壓不住朝堂老臣,又弄出了“藍玉案”,殺了1.5萬人。

因此對於1397年這次科舉,朱元璋是想達到籠絡北方士人、擴大明朝統治基礎,利用科舉盛會緩和因大肆殺戮造成的緊張氛圍,為朱允炆將來執政選拔人才等幾個目的。而朱元璋為了這次科舉還精挑細選了一位主考官,已經78歲高齡的劉三吾。

劉三吾有多重身份,可以說是最能代表朱元璋政治意圖的。首先劉三吾是士林領袖,全國知名的大儒,就連明朝科舉制度條例都是他制定的,身份地位絕對能當主考官;

其次劉三吾是元朝舊臣,在明軍攻克廣西之後歸隱田園,直到1385年才應朱元璋徵召再次出仕,受到朱元璋禮遇重用,被尊為“三老”之一,身份轉變極具代表性;

最後劉三吾支持皇孫朱允炆繼位,1392年太子朱標病逝,朱元璋召集群臣議立太子說“燕王英武似朕,立之何如?”,當時燕王朱棣已經是聞名天下、實力最雄厚的藩王,百官都不敢得罪他,劉三吾卻挺身而出明確反對稱“皇孫年富,世嫡之子,子歿孫承,適統禮也。即立燕王,置秦晉二王何地?”朱元璋聽後大哭,後來就立朱允炆為皇太孫。

可惜劉三吾是一個合適的考官,卻不是一個合格的政客,《明史》中評價其“為人慷慨,不設城府。”說白了就是沒有政治智慧。劉三吾完全沒有領會朱元璋的政治意圖,在1397年這次會試中真是隻以成績論輸贏,上榜的51個人全是南方人,榜單一公佈就造成軒然大波。

落榜的北方讀書人相互串聯,聯名上書到禮部鳴冤告狀、在南京街頭攔住官員轎子喊冤,稱考官劉三吾﹑白信蹈等人偏向南方人,瞬間輿論譁然,“考官收錢”、“營私舞弊”各種傳言滿天飛,朱元璋震怒下旨嚴查。為了以示公正,成立了12人的“調查小組”,但是這個調查小組裡面的成員侍讀張信等人也都是很正直的官員,不會去作假迎合朱元璋,給出的調查結果是此次考試確實公正,所有錄取的讀書人都是憑真本事考中的。

調查小組給出的結果更讓落榜的北方士子們不滿了,繼續鬧;朝中北方出身的官員也聯名上書抨擊,要求再派人對考卷進行審核,嚴查所有涉案官員;還有人上告說主考劉三吾勾結調查小組聯手欺瞞朱元璋,故意將考的不好的試卷呈給皇帝看。

那麼1397年的會試到底公不公正?調查小組的結論對麼?實際上考試結果是公正的,確實反映了明朝現實。在南宋之前,文化中心一直在北方,北方的社會文化發展水平高於南方;直到1127年靖康之變,北宋滅亡,為躲避戰亂大批人南遷,南方成為新的經濟文化中心。而且不論是金國還是元朝都不重視文教,北方的教育水平自然就被南方拉開了;在加上明朝是八股取士,考的是南宋朱熹程朱理學那套東西,南方士子更佔優勢了。別說明朝初年,就是到了清朝,文化發達的南方地區長期壟斷科舉的情況也沒有太大改善。

但是政治上沒有對錯,不符合朱元璋意圖的官員都要嚴懲。1397年5月,朱元璋下召稱主考劉三吾等人是“藍玉餘黨”,劉三吾因為年齡太大隻是發配西北,其餘人全部處死,成了皇帝平息風波的替罪羊;6月,朱元璋親自主持選出了61名北方士子上榜,這場“南北榜案”才算過去。此後明代科舉南北方士子按比例分開錄取成為規矩,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南北方矛盾,維護了國家穩定,對於普及文化教育是有好處的。

但是這種人為劃分“南北榜”的行為,實際上天然將明朝大臣們劃分成了不同陣營,同期科舉入朝為官的人根據籍貫不同拉幫結派,拉開了明朝黨爭的開端。到了明朝萬曆末期,黨派林立,黨爭不斷,浙黨、齊黨、楚黨、昆黨、宣黨都是以官員籍貫劃分的,就是著名的東林黨也是以江南士大夫為主。只能說任何政策都有好的一面和壞的一面,根據時代不同不斷推陳出新才是長久之道。


當狗容易做人難


明朝建立之後,恢復了由科舉制度選拔官吏的制度,科舉再次成為當時知識分子的生活重心。但是因為地區的社會文化水平發展的差異,出現了文化發達江南地區長期壟斷錄取名額的現象,因此形成了南北地區之間的矛盾不利於國家的穩定。

在明太祖統治時期發生的“南北榜”事件是南北卷的起因,洪武三十年(1397)。是年會試,考官劉三吾,白信蹈所取進士五十二名皆南士,朱元璋怒,認為所取有偏,親自閱卷,定六十一名進士皆北士.史稱"南北榜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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