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黃縣法院:耐心法官巧解“愛”之爭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顏景獻 見習記者 於彥鵬 萌友 宋琪 宛姍姍/文圖

內黃縣法院:耐心法官巧解“愛”之爭

司法為民裝在心,一心為民莫空諾,執法辦案為了誰?百姓利益和社會,拳拳法官情,化解糾紛百計辦,這就是執行法官。近日,安陽市內黃縣人民法官執行法官劉軍偉在執行一起離婚糾紛案件時,以真情化解了雙方爭議。

申請人張某與被執行人陳某因生活瑣事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張某於2018年兩次向內黃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婚姻關係,2019年11月,內黃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准予雙方離婚,並判決陳某將次女陳某乙交由張某撫養,張某給付陳某房產折價款12.5萬元。自判決生效後陳某遲遲不肯將次女陳某乙交於張某,張某也未將房產折價款給陳某。2020年1月13日,張某向內黃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接到案件後劉軍偉當即向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法律義務,但陳某拒不履行。考慮到陳某乙現僅三歲正需要母愛的呵護,劉軍偉多次與陳某電話溝通,陳某決然不肯將孩子交於張某。但劉法官並沒有放棄,繼續給陳某打電話,並站在陳某的角度向陳某明理釋法。通過耐心溝通,陳某終於領悟到“有一種愛叫放手”,最終同意將陳某乙交於張某。

2020年3月19日,在劉軍偉的努力下,張某將12.5萬元房產折價款給付陳某,陳某將次女陳某乙交於張某撫養,陳某乙高高興興的和母親回家,此離婚糾紛案件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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