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质量“堪忧”?盼了10年的安置房令人大失所望!

据华商报近日报道,西安市东姜村拆迁的回迁安置房,在原村拆迁后的第十年,也就是今年9月底才开始交付。可盼了10年的安置房还未入住,就发现了各种质量问题。

新闻报道后引起了网友对安置房的激烈讨论。网友们疑问:为何十年后才交房?安置房为什么总有质量问题?这同样是广大被拆迁人在选择安置房后迫切关心的问题,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史西宁律师就为大家简要分析一下如何从法律上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安置房质量“堪忧”?盼了10年的安置房令人大失所望!

东姜村长期未得安置

安置房质量“堪忧”?盼了10年的安置房令人大失所望!

安置房质量“堪忧”

征地拆迁中选择产权置换的,一般都是拆迁方提供已经建好的房屋进行置换,除非是“回迁安置”的情形,才允许在拆迁协议中约定延期交房和临时安置补助。

部分地方在进行征地拆迁时,并没有作出详细的安置计划,在安置补偿协议中也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具体情况。这就导致类似新闻中的“经过10年才交付安置房”的情况发生,使得被征收人迟迟不能入住安置房。

一、违约责任要定清,不给延期留借口

当被征收人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应当谨慎地审查协议中是否有关于安置房的明确约定,尤其要注意约定安置房相关的违约责任。

如果协议中对于房屋的具体情况和交付时间没有明确约定,不要轻易在协议上签字,这种情况下迟迟不交房的可能性极大。

其次,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安置房交付的时间,而拆迁方逾期交房,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费。

安置房质量“堪忧”?盼了10年的安置房令人大失所望!

二、严格验收安置房,质量不合格拒绝收房

现实中,一些地区安置房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比如华商报报道的这个回迁小区,就发现房屋墙体有气孔,墙面不平,轻则影响房屋保暖,重则影响承重,关乎生命安全,水管不合格也很容易引起邻里纠纷。这些房屋质量问题,让“生活水平有改善”的拆迁宣传成了笑话。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法律规定,安置房在交付使用前,需要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建设、国土、规划、房产等部门的验收。

如果征收方对安置房没有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房屋的质量经过检验确实不符合标准,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入住安置房,并有权要求征收方给予相应的赔偿款。

史律师最后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风险防范,在协议中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轻松维权,重拾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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