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騎手騎車進小區取餐被要求交50元“過路費”,甘家寨小區這規定合理嗎?

2019年11月1日起,快遞三輪車進入甘家寨小區每次收取2元的門禁管理費;2020年3月23日起,甘家寨小區針對進入的外賣電動車每月收取50元,包括租住在小區的外賣騎手只要騎車進小區都得交費。

外賣騎手:出入小區被要求交50元“過路費”

3月23日,不少外賣騎手向華商報新聞熱線88880000反映,稱位於西安市科技二路的甘家寨小區,對外賣騎手進入小區取餐、送餐做出了不合理的收費規定——3月23日起,外賣騎手若騎車進入小區取餐、送餐,必須交納50元月費,否則無法進入。

張樂(化名)今年28歲,是一名外賣騎手,為方便工作,他租住甘家寨小區已經多年,“近日,社區發出通知,稱租住小區內的外賣騎手騎車進出送餐取餐需要交納50元月費,還說要是非本小區租住的騎手要交100元,否則不讓進小區。”

外卖骑手骑车进小区取餐被要求交50元“过路费”,甘家寨小区这规定合理吗?

張樂說,不少外賣騎手都是小區的租戶,一碼通也顯示為‘綠色’,但是如果不交錢,就無法進入小區。

外賣騎手周先生也表示,他不是小區租戶,但因為甘家寨小區裡餐館眾多,在小區跑過很長時間外賣,這是第一次被通知進出小區需要交錢,“每月50元,如同‘過路費’,否則外賣車和外賣箱無法進入,只能由商家送出來或我們步行進去取。”周先生說,外賣訂單都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此一來他們根本無法保證按時配送。

記者走訪:外賣電動車帶有配送箱無法進入 須交50元月費

3月23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來到甘家寨東區東一門,電動車等非機動車輛只能從該入口進出,大門處的崗亭和圍牆上張貼著幾張顯目通知,“2020年3月23日起,本社區將對外賣電動車進行收費,每月50元,落款為甘家寨社區居委會”。不少外賣騎手都將車停放在大門外道路上,有的正在休息,有的則準備配送訂單。

現場,記者乘坐了一名外賣騎手的電動車,準備進入東一門前時,便被社區工作人員攔下,稱外賣騎手進出需交納月費,無論是小區內租戶還是外來的外賣騎手,每月50元,“主要為控制外賣騎手數量,小區內經常出現騎手扎堆甚至撞人的情況。”一位社區工作人員說。

記者得知,在交納50元月費並登記個人信息後,社區工作人員會向外賣騎手提供一張印有“甘家寨社區外賣車月費”的貼紙,顯示時間為2020年4月份,同時可開具一張印有“西安市雁塔區丈八街道辦事處甘家寨社區居民委員會財物專用章”的單據。

而記者注意到,因為甘家寨小區內快遞網點較多,從去年11月1日起,社區針對快遞三輪車進入每次收取2元的門禁管理費,當時也遭到不少快遞員的反對。

商戶:不贊同社區居委會做法 影響外賣生意

下午4時許,記者進入小區後觀察到,甘家寨小區內住宅樓共分三排,每排約為30棟樓,每棟樓共三層高,小區內樓宇密集,遍佈著大量餐館、民宿、便利店等商鋪,其中一層以餐飲商鋪為主。不少交過50元月費的外賣騎手已進入小區,有人聚在一起閒聊,有人則坐在車上休息,隨著飯時的來臨,他們馬上就會忙碌起來,“我靠送外賣維生,雖然覺得收錢不合理,但沒辦法,不想耽誤工作。”一位外賣騎手告訴記者。

走訪中,不少餐飲店老闆告訴記者,不贊同社區居委會收取外賣騎手“月費”的做法,很多騎手目前進不來,也不願意進來……不少外賣訂單都存在超時配送的情況,對商家和騎手都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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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主打外賣的餐飲店老闆告訴記者:“我們每天中午外賣有100多單,外賣騎手進不來,我們只能專門騰出人手去小區門外遞餐,效率很慢還耽誤時間。”老闆說,長期下來肯定會影響到生意。

社區主任:50元為“衛生費” 為約束騎手橫衝直撞和扎堆聚集

在小區甘家寨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主任陳戰旗告訴記者,50元為“衛生費”,目前只針對小區內租住的外賣騎手收取,“小區內老人與小孩多,外賣騎手此前經常橫衝直撞,或聚集打牌喝酒,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每月收50元,主要想對他們起到約束作用,而不是收錢。”陳戰旗說,希望通過這樣的做法,儘量減少外賣騎手的進出,正常代步上下班的電動車不收費,主要是針對外賣以及一些跑腿騎手。

3月23日,記者也向轄區丈八街道辦反映了此情況,工作人員表示,核實後戶進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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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居委會單方收費不合法 巧立名目“衛生費”無依據

針對甘家寨小區向外賣騎手進出收取費用一事,北京市京師(西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國元認為,根據我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定,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居民委員會的的性質和任務決定了其只是對內服務轄區的居民,而辦理本居住地區公益事業所需的費用,經居民會議討論決定,可以根據自願原則向居民籌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區的受益單位籌集,但是必須經受益單位同意;收支帳目應當及時公佈,接受居民監督。

所以,甘家寨社區居民委員會在未徵得外賣騎手的同意單方收取費用不合法;其次,衛生費的收取應當由當地的工商物價局審批定價後,由人民政府進行公告,然後由相應的環衛清潔管理部門收取,而甘家寨社區居民委員會所謂的50元“衛生費”則沒有相應的政府文件,租戶或商家在物業費中已按照相應的收費標準予以繳納,而單獨針對外賣騎手收取 “衛生費”沒有法律依據 。

王國元認為,如果說小區為方便管理,約束外賣騎手行為,完全可以通過制定“居民公約”來實現,在小區居住的人員包括外賣騎手在內應當遵守居民會議的決議和居民公約,達到相應的管理和約束目的,而不是毫無依據的違法收費。

華商報記者 於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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