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勝劣汰自然法則的環境背景是自然而然,生物危機背景適用嗎?

新思維的界定


首先,優勝略汰,也是針對某個事件的相對優,相對略而已,這就好比,長、短、高、低,一定是有參考系的。

自然法則是,《演化論》,嚴復翻譯的也是《天演論》,裡面提到的也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更注重的是適合的適,並非優。


其次,您提到的自然背景,和生物危機的背景,其實生物危機,生物也是自然的一部分,逃離不了,這個適者生存的法則,生物系統之所以演化了30+億年,經歷了5次大滅絕(並非地球毀滅,也並非所有物種滅絕),依舊生生不息,就是因為,這套系統,存在著物種多樣性,存在著抗擊各種衝擊的能力,存在著演化出各種方向的可能。


工醫男


贊同優勝劣汰是無性自然環境背景的,多元多維物種自然社會的種群內、外彼此之間都適用的叢林法則的一種表徵。

中國人最怕說但是,人類是基於本體生命可持續和種群可延續的複合終極目的而人人個體屬性與有性社會屬性的複合性的本體存在。

一切生命可持續的無性自然同一性倫理之一,就是對生命存在特徵的敬畏,而叢林法則,只是這一無性自然倫理基礎前提的衍生或分娩的表徵之一。

結語:當前提(敬畏生命可持續特徵的生死循環流態)不存在,或解讀為對生死無或無為了,優劣還有意義嗎?

當一個有性社會形態,在其歷史性適度促進社會能量累加流態的過程中,完全可以選擇釋放部分社會能量的(國家形態)方式和方法,從而擔當起可持續個體生命和可延續種群的複合目標任務和責任義務,卻人為判斷倒退到原始社會的無而選擇迴歸自然而然的叢林法則的無為摸式,進而任其人人自生自滅。

推論:怎樣展現人類主導有性社會、高級動物與其它物種的屬性特徵差異性而區別界定於人類和動物。

在各類危機人類種群可延續的人類危機面前,都把個體權利屬性獨立或剝離於群體複合的權利存在形態,還要高於人類種群權利,試想:家、國的人類群體社會形態的流態趨勢,將如何予見呢?2020.03.18


新思維的界定


我只會簡單樸素理解回答這個問題。

如果站在人類主觀自私的角度來理解,我覺得無從回答。

客觀、辯證認識自然進化過程,我似乎找不出任何理由質疑優勝劣汰自然法則;

這個法則適用於任何一種自然現象;(生物危機,人類危機不可例外)因為沒有神聖的確定。

辯證辯識一切自然現象的生生滅滅,都是一個又一個的替代、分散、聚合;

平衡中產生的優勢替代劣勢,平衡的槓桿矯正過度的優勢。生物的不平衡發展會有層出不窮的危機,這種危機呈現的爭鬥隨著優劣深度慢慢淡化;

優劣的區別不在於如何強勢和弱小,而在於與自然的和諧適應力;

無論生物或動物,與自然和諧共處的能力就是利於它們生存發展的優勢;反之會成為淘汰對象。


祥6858


優勝劣汰是理想化的錯誤的,適者生存比它合適。

自然界的生存法則,很複雜。目前人們的總結,只是局部或者某時期概率性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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