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安對李文亮被訓誡一案,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武漢市公安局3月19日發佈情況通報稱,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相關紀律規定,經市公安局研究,對李文亮

武漢公安對李文亮被訓誡一案,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醫生被訓誡一案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一、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二、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執法程序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三,但願通過了這次教訓,也讓我們有關部門本著實事求是負責任的態度,遇到事情處理不了的事情,就一定及時往上報,不要什麼事都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這樣才不會給社會造成更多的傷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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