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新聞裡時常能看見某某客戶到銀行取錢,銀行櫃員給多了,卻以銀行有"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條款為由拒絕歸還。也有人因為銀行櫃員給少了,認為銀行有這麼一個"離櫃不認"的霸王條款就選擇了忍氣吞聲。至於這些新聞真實性有多大我們姑且不論,但現在我必須還原真相,消除誤解,同時也讓普羅大眾瞭解在銀行錯賬需要怎麼處理。
首先我們通過兩個100%真實的案例來了解事實的真相。
第一、新手櫃員小張,在給客戶存款4千元現金,多按了一個"0",誤存成了4萬元。因為臨近中午,客戶沒仔細看拿著存單就離開了。櫃員小張在中午盤庫的時候,發現鈔箱中現金比電腦系統中少了3.6萬元,立即向網點主任報告,同時調閱了監控錄像,發現了錯賬的客戶。通過銀行系統預留的客戶信息找到了該客戶,通過耐心溝通,客戶爽快地來到銀行網點處理了錯賬,退還了多出的3.6萬元,我們報銷了客戶來往路費。
第二、還是小張,一個客戶手拿1萬現金和存摺到網點辦理存款及轉賬業務,小張清點完現金並完成了客戶轉賬1萬元的業務,這是一筆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得的業務,但到了下午下班盤庫時,發現多出現金1萬元,小張又立即報告網點主任,同時調閱監控核對業務流水,一直沒有發現出錯的地方。最後主任安排將這筆1萬多出來的"長款"存入專用賬戶,同時上報支行備案,並用專用硬盤拷貝當日全天監控錄像。一個多月後,那位手拿1萬現金並用存摺轉賬的客戶找到銀行網點來了,說自己存摺上扣保險的錢不見了才真相大白。原來客戶存摺上有1萬元,是用來扣保險的,當時的1萬現金是用來轉賬得,小張清點完現金忘記存入賬戶就直接把存摺裡的錢轉賬出去了。
最後通過主任授權,報上級備案,從專用賬戶取出了這1萬元,還送了一個小禮物給客戶作為賠禮。從上面兩個真實的小故事我們可以看出"離櫃不認"這條規矩並沒有發生作用,不管是銀行多錢還是少錢。而且這兩個故事發生比較久了,是在2011年,為什麼這麼肯定,因為故事裡的小張就是我自己,上班一年不到,出錯的頻率還是很高。
那麼為什麼網上或者新聞裡那麼多的"離櫃不認"吵得沸沸揚揚,甚至群情激奮,大家振臂高呼銀行霸王條款,其實我覺得是由於以下幾點:
1.在監控錄像,點鈔機並不普遍的年代,銀行為了避免有人故意"碰瓷",抽出幾張或者調換成假幣,所以設立了"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規矩,這樣的銘牌在一些收費單位也有出現。所以這個印象一直保留在大眾的腦海裡。
2. 大家一直有一種銀行很強勢的誤解,多多少少總會認為銀行作為規模極大的國有或者股份企業,都有點"店大欺客"。
3. 部分媒體需要熱點,銀行作為敏感單位,一旦出點事故就會被大肆渲染,甚至為了迎合口味,出現調油加醋的報道。
4.銀行對於金融知識的普及力度不夠,忙於營銷業務,而疏於踐行普及金融知識的責任。
5.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懂得了主動出擊找出對方的不合法行為。
那麼,銀行這邊的真實情況又是如何呢?
1.現在銀行科技硬件已經很強大了,一是監控錄像是高清,保存時間也很長,任何一個細節都能完完整整留存下來;二是現在的點鈔機以及ATM櫃員機都必須記錄冠字號,也就是你存取的每一張錢都記錄在案。
2.銀行非常注意輿情管理,對客戶述求也是高度重視,而且現在外部監管體系對銀行也是高壓態勢。
3.業務辦理過程中出現短款是經辦員工自己賠償,長款也需要多級審核,入專用賬戶保管,不會落到私人口袋。
4.法律保護普通金融消費者的同時也會保護銀行員工,"不當得利"可不是鬧著玩的,對銀行,對大眾都是一視同仁。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在剛畢業入行的時候,就沒看見過"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牌子,如果大家在某些地方看見這個牌子,可以毫不留情地向當地人民銀行或者銀保監舉報他們!所以不要再相信銀行"離櫃不認"的謊言了,也不要再被某些不良媒體帶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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